■ 社论
杭州等面临垃圾焚烧争议的城市,不妨将垃圾处理作为公共议题,鼓励民众的讨论,激发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危机感,借此加快垃圾分类建设。
5月10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村民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聚集堵路打砸事件。此前,类似的垃圾焚烧项目的争议和冲突,已发生多起。
为走出垃圾围城的危机,许多大中城市纷纷选择了垃圾焚烧发电,但焚烧厂的选址,一直是个难题。这样的位置既不能离居民区太近,也不能靠着水源和农地,为了运输的方便,还得在城市的周边,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想找到合适的项目地址,实在不是容易的事。
更不要说,许多民众对于垃圾焚烧项目有着天然的抵触心理,加之一些地方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的不透明,更加大了民众的担忧。
可以说,垃圾焚烧已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摆脱这一困境,固然要地方政府去积极说服民众,拿出有诚意的态度,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化解民众疑虑。但更要看到,垃圾处理,并非只有焚烧一途。实际上,纵观世界先进国家经验,没有哪个国家主要靠焚烧来解决垃圾问题,通过垃圾分类和减量,将垃圾资源化,以减少填埋焚烧,才是根本之策。
世界上其实本没有垃圾,有的只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在丹麦、瑞典等国,分类回收垃圾占垃圾总量的80%至90%,在德国,由于垃圾分类回收做得好,一些垃圾处理厂甚至无垃圾可烧。分类,不仅让垃圾变废为宝,同时也是垃圾焚烧前提所在。因为分类之后,诸如塑料等易产生有害气体的垃圾减少了,垃圾焚烧才能减少对于环境的危害。
很多国家不仅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法律还强化厂商的责任,在源头为垃圾减量。比如,厂家生产一台冰箱,不是把冰箱卖出去就完事。冰箱及其包装,厂家都有回收处理的责任,这就逼得厂家不得不改进生产原料的可循环利用。在日本,消费者从超市买回牛奶,用过的牛奶盒会送回超市回收,然后做成卫生纸,再次进入超市销售。
目前在国内,无论是垃圾的分类还是减量,都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推进的进程缓慢。许多城市垃圾分类喊了很多年,试点又试点,但始终难以全面推开。垃圾减量也同样,由于法律缺乏对于商品生产、销售者回收义务的刚性规定,厂商减少了环保投入,获得商品的利润,却把垃圾处理难题推给了社会。
民众反对垃圾焚烧,这其实也是好事。焚烧厂不建,垃圾怎么办,如果有更好的选择,虽然麻烦一些,但民众也会乐意去接受。正所谓民气可用,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正好可成为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强大社会推动力。
所以,杭州等面临垃圾焚烧争议的城市,不妨将垃圾处理作为公共议题,鼓励民众的讨论,激发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危机感,借此加快垃圾分类建设。而在国家层面,也要强化地方政府垃圾分类建设的责任,将垃圾分类回收率,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同时完善立法,明确厂商垃圾减量的责任。倘若这些都能做到,我们何须建太多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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