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一辆货车冲撞赶集群众;警告无效后,民警开枪;开枪击毙歹徒民警获表彰
新京报讯 (记者萧辉)昨日下午14时15分,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冲撞赶集群众,造成3名群众受伤。当地罗坎派出所民警警告无效后,开枪将该男子击毙,疑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男子驾车冲撞群众被击毙
昨日下午,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称,2014年5月15日14时15分,镇雄县公安局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
目前,疑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受伤群众生命体征稳定。
开枪击毙疑犯符合相关规定
昨晚,新京报记者致电镇雄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昨日是罗坎镇赶集的日子,乡邻们聚集在罗坎街上买卖东西,街面上非常拥挤,疑犯驾车冲撞群众,群众报警,罗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为了防止造成更多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出警民警果断开枪将该男子击毙。
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向新京报记者确认,经过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安全、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疑犯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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