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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与狼共舞”?

2014年05月1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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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作者:迈克尔·布莱克

版本:南海出版公司

2014年6月

  《与狼共舞》是一部不折不扣的传奇。故事源起上世纪80年代初,迈克尔·布莱克凭借满腔激情创作出剧本,却因西部电影的没落导致无人问津。慧眼识人的才子凯文·科斯特纳看中了这部作品,并鼓励他将之改写为小说。殊料小说原稿的命运与剧本同样尴尬,情况在Ballantine出版社相助后才取得转机。小说出版之后获得广泛影响,科斯特纳买下电影版权并自导自演,勇夺奥斯卡七项大奖。这部小说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够在四处碰壁之后又获得广泛认可?一切只能在书中寻找答案。

  故事的背景是1863年,正是美国南北战争正酣之时。身负重伤一心求死的邓巴中尉在激烈的战斗中阴差阳错成为英雄,他要求的奖赏却是戍守边疆。他不知道自己即将戍守的营地却已被同僚放弃,不知道签发命令之后指挥官发疯,更不知道送他之后马夫被印第安人杀死。事实上他已经成为被人遗忘的孤独战士。面对现实,他离群索居,只有一匹狼与之为伴。随着回归夏季营地的科曼奇人到来,一切为之改变。邓巴中尉需要考虑的是,坚守营地打退野蛮人或成为白人的“叛徒”与狼共舞。

  本该与科曼奇人势不两立的邓肯中尉并没有白人至上的优越感,而是在接触中慢慢了解印第安人,欣然接受印第安人的文化与习俗,最终毅然站到白人至上与野蛮开拓的对面。这一转变的过程是无疑是动人心弦的。之所以邓肯中尉会忽略自己的身份与职责,完全在于彼此接触中,他所领略到朴实的生活之趣,明白真正信仰的可贵。在看似原始生活的另一边,则是同室操戈血流成河的内战战场、肆意破坏的西部开发者,以及以杀戮为乐的军队。两相比较,你就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文明,为什么“野蛮”与自然的力量能够摧毁所谓“文明”的假面具。尽管结局无法背离历史,但是布莱克这部激动人心的作品让美国历史上少为人知的黑暗往事深入人心,理解种族和解的不易,促使人们对历史加以反思,保持对自然的敬畏。而这一点在以往宣扬英雄主义的西部小说中是很难见到的。

  布莱克曾说,艺术的功能,就是打动人们,让他们采取行动。《与狼共舞》做到这一点,他一辈子都会以此为荣。确实,这部浪漫主义与历史写实并存的史诗级作品不仅刻画一个人或一个种族的故事,而是超越种族对一个美好时代远去的记录。通过阅读,你会明白为什么会与狼共舞。

  □书评人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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