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电动车相撞引发互殴,出警协警到场后脚踢当事人;涉案市民、协警各有一人受轻伤
据人民网 针对媒体近日曝光“凤阳两男子遭协警围殴 警察到场后又补上一脚”一事,安徽凤阳县公安局昨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受害者小马伤势已构成轻伤,涉及此案的孟某、郭某某、刘某、石某某四人均为协警。目前,打人协警孟某已被警方刑拘,另外三名协警已被停职,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与协警撞车引发互殴
针对“两男子遭协警围殴”一事,凤阳警方称,5月5日21时40分许,小王和小马酒后骑一辆两轮电瓶车,沿凤阳县府城镇东环路行驶,协警郭某某、刘某骑两轮电瓶车自南往北行驶。双方途经一便利店时,两车相撞,致郭某某、刘某不同程度受伤。随后,郭某某报警,刘某打电话联系同事孟某,称其与郭某某在东环路与人撞车。
孟某随即赶到,与小王发生口角,双方发生互殴,小马被孟某一拳打中面部,郭某某耳朵被咬掉一部分。此时,洪武路派出所民警高光胜带领两名协警巡逻至案发地,上前制止未果,双方继续对打。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在接到处警民警高光胜增援请求后,迅速指令特(巡)警大队赶到现场,将涉事协警孟某、郭某某、刘某控制。
此时,涉案人小王向北跑去,部分协警随后追撵(并非追打)。在控制小王的过程中,小王坐、躺在地上,不愿上警车,出警协警石某某对其后背踢了一脚。随后民警将事件中伤者小王、小马、刘某、郭某某送医院住院治疗。
涉案双方各有一人轻伤
事件发生后,凤阳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5月16日,凤阳县公安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以最快速度查明案情,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严办、强化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涉事协警依照情况,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当地警方称,在积极开展案件调查的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及时对双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小马、郭某某均构成轻伤。同时,积极协调医院,对伤者进行治疗。警方还派出专人与小王、小马家属取得联系,充分沟通,在得到当事人家属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当地警方加强协警管理
针对当晚处警是否存在失当行为,凤阳县公安局还成立警务督察组,由局纪委书记牵头,对当晚接处警及案件调查情况进行全程督察。
由政工监督室牵头,针对特(巡)警大队协警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全局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加强对协警的教育管理,引以为戒、严肃纪律,惩前毖后,切实加强整改。
目前,协警孟某已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另3名涉案协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下一步处理。当事人小王涉嫌犯罪的行为,也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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