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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让危化品车辆沿江河“暴走”

2014年05月2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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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要想危化品车辆远离江河,运输管理上进一步抓紧是治标,要想治本,在国家层面必须拿出刚性手段,尽快解决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让危化品“远离”水源。

  5月18日凌晨3时许,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的槽罐车,行至320国道浙江桐庐境内时,发生侧翻,部分四氯乙烷流入富春江,造成部分水体受到污染。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肇事槽罐车目的地是浙江衢州巨化,320国道是其惯常经行路线。不少村民对江边运输危化品表示担忧,“这些东西最好不要在江边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导致下游水质受污染。”

  虽然尚不知该肇事槽罐车是否属于合法营运,但无论如何,此事件都暴露出浙江当地在危化品管理上的疏漏。因为如果是违法运输,那该车辆长期按固定线路运输危化品,为何主管部门没有察觉。倘若是合法运输,那么主管部门为何会无视公共安全风险,批准这种危化品车辆沿着江河边“暴走”?

  实际上,《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者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毫无疑问,法律的规定并没得到认真执行,我们并没看到对于肇事槽罐车,当地政府有什么有效防护措施,相反,该肇事槽罐车竟然在半夜行驶,这恰恰是事故高发时段。

  危化品车辆肇事,引发环境污染事件,乃至威胁饮水安全,这已并非第一例。现在大多地方对于危化品运输的管控非常宽松,一些地方对于危化品车辆在恶劣天气、危险路段,以及夜间通行,并无禁止性规定。加之危化品运输往往跨越行政区域,而各地之间往往缺少一套区域间联动管理和执法的机制,如此一来,许多行驶在路上的危化品车辆,实际就是一个流动的炸弹。

  危化品车辆沿江河“暴走”,不仅反映管理的漏洞,这还与目前的化工业的产业布局有关。此前,环保部调查曾发现,国内7555个大型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局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浙江为例,仅在钱塘江上游就集中了一些化工、纺织、印染厂等高危项目。这样的产业布局,使得危化品在河流沿岸运输成为难以避免的事。

  因此,要想危化品车辆远离江河,运输管理上进一步抓紧,只能治标,要想治本,在国家层面必须拿出刚性手段,尽快解决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还民众饮用水的安全。

  □国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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