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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正式出台《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补贴低价票每场30%演出票≤100元

2014年05月2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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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陈然)在进行了两年的试点工作后,昨日北京市文化局正式出台《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该举措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大中型剧场扩大100元及以下的低价票区域,从而降低演出票价,让更多普通市民有机会走进剧场欣赏高雅艺术。

  而获得补贴的低价票也将在票面上打印“北京市文化惠民票”字样。凡享受低价票补贴的演出,每场必须有30%的票价位在100元及以下,且需面向普通观众公开售票。据悉,该办法将于2014年6月中旬起正式实施。

  在昨天发布会现场,国家大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山音乐堂、天桥剧场等试点单位的代表也向媒体分享了该举措在两年试行中的经验与成果。2012年,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首都剧场、中国木偶剧院等13家单位的15个剧场率先加入了低价票试点工作。2013年,参加低价票补贴工作的剧场扩大到23家。两年来,政府共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

  解读

  【针对对象】

  在京注册、取得营业性演出资质的500至3000座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营业性演出,且获得文化主管部门的演出许可。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具有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演出资质。演出类型包括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杂技、曲艺、儿童艺术类舞台剧目。

  北京以外地区及海外团体的演出,如符合条件也可申报。

  不包括通俗演唱会、不面向社会公众售票的包场演出、旅游驻场演出和小剧场演出。

  【补贴方式】

  一般演出剧目按每张票100元给予补贴。大型歌剧、舞剧、交响音乐会等高雅艺术演出,按每张票200元给予补贴。

  【申报方式】

  低价票演出由演出所在剧场按月申报,补贴经费按季度结算。申报时间为每月8日。

  【监管方式】

  北京市文化局及相关单位将通过现场监督、抽查售票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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