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3:北京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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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聋哑人乞讨 “丐帮帮主”受审

三人被控以殴打等方式胁迫残疾人“募捐”行乞,庭审称是“献爱心”;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2014年05月2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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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于东东用手语为自己辩护。昨日,王志刚、于东东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一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在机场、车站等地拿着“爱心捐献”卡片乞讨的聋哑人,“募捐”而来的钱都会交给所在团伙的头目,如果交不到固定的数额,这些被骗入伙并受到胁迫的残疾人还要遭遇体罚。昨天,两起组织聋哑人乞讨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这些乞讨团伙的“帮主”王志刚、于东东、张志国被控以殴打、威胁等方式组织多名聋哑人乞讨,检方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 现场

  被告人均为聋哑人 手语翻译协助庭审

  昨日,两起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分别进行审理。上午开庭的是王志刚、于东东案,下午为张志国案,他们均被指控为以“爱心捐赠”的名义组织聋哑残疾人乞讨。

  根据朝阳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3年9月,王志刚先后笼络于东东等人,以殴打、体罚、威胁等方式,组织多名聋哑人乞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张志国采取胁迫手段,组织贾某等人以 “向聋哑人爱心捐款”为由乞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刚被带进法庭,于东东便哭出了声,因同为聋哑人,她只能“呜呜”地哭。被告人均为聋哑人,法庭特别邀请聋哑翻译帮助法庭核实他们的身份以及协助庭审。但由于手语交流比较困难,很多问题需要手语一再核实并转达给法庭,庭审进行得很慢,长达近4个小时。

  ■ 交锋

  被告人称“献爱心” 证据显示其胁迫残疾人

  “说我打人了,我没有。”审讯中,三名被告人均称自己无罪,并比划着手语通过翻译否认殴打过乞讨的残疾人,只是进行“批评教训”。

  他们称,自己是组织为残疾人献爱心,募得“捐款”还会给钥匙链,不是组织犯罪,同时也没有收乞讨残疾人的钱。辩护人表示,聋哑残疾人很抱团,都是自愿走在一起乞讨。

  对此,公诉人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行为召集残疾人在石家庄、北京等地从事“残疾人献爱心”的乞讨活动。他们对行乞的残疾人殴打,通过扣押身份证等证件,要求上交乞讨的钱,给很少的生活费以控制残疾人进行乞讨。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1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想我错了,希望家人原谅我。”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分别比划着说。

  该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帮主”存款百万 出行坐头等舱

  聋哑人称来京找工作入歧途,乞讨所得上交不够便遭体罚,相互争抢地盘引发多次斗殴

  在昨日的庭审中,多位受害残疾人证言表示,聋哑人多在网络上建立联系,当初都是为找工作才被介绍进京,但误入乞讨之路,如果上交的钱不够,被打是家常便饭,而身份证被收走,令他们进退两难。

  残疾人称进京找工作误入“丐帮”

  据了解,这些聋哑残疾人大都是通过QQ聊天相识,并相互介绍到石家庄、北京等地“工作”。他们说,起初来北京都是为了找工作,但来了之后发现原来是乞讨,而且被收走了身份证、残疾人证。

  这些残疾人说,他们拿着王志刚等人发的“爱心卡”在首都机场等地乞讨,谁“捐赠”了,就签名、送一个手链。他们每月只能得到1000元生活费,有的人还被要求监督别人乞讨。

  “他们也想过逃离,但不仅要不回证件,还会被威胁。”接触过这些聋哑人的手语翻译说,因为知道残疾人家在哪儿,“帮主”们会威胁“上门抓你”、殴打。

  此外在本案中,有很多残疾人虽然离开,但因求助困难又“回归”,还有人有多地的乞讨经历,也跟张志国或王志刚等不同“帮主”干过。

  “钱上交不够 罚站扇耳光”

  记者了解到,“爱心卡”都是王志刚等“头目”伪造的,上边残联的章也是假的。被胁迫乞讨的聋哑人冯某说,他每天5、6点坐机场大巴去机场,晚上7点乞讨完回来。王志刚给定的任务是,每人每天上交1000元乞讨费,但大多数时候,自己只能上交5、6百。

  据案卷材料显示,于东东将冯某、邓某等聋哑人分成小组,要求大家不要“偷懒”,每天乞讨的钱收集后上交。残疾人每天晚上会上交钱和捐赠者签字的纸张,于东东则会核对纸张和钱对不对。如果上交的钱太少,会被体罚。

  残疾人普遍反映曾被打或看别人被打过,于东东和王志刚被指打人的方式多为扇耳光、罚站。有聋哑人称曾经鼻子被打出血、被打头部、被罚站一两个小时、罚跪。“受了惩罚还不给饭吃。”一位姓古的19岁女性残疾人在口供中称。

  但对于这些证人证言,王志刚、于东东均予以否认。

  机场争地盘 “丐帮”现形

  多位证人证言显示,不仅“帮主”打人,冯某这样的“中层”人员也打人,而如果被占了地盘还会驱赶对方。冯某就有过两次争抢地盘打架被抓的记录。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案发就源自于首都机场的一次争抢地盘斗殴事件。冯某的地盘在机场,女子杨某称曾是冯某手下,但经常遭冯某殴打,还曾被强迫和其发生性关系,因此独立和他人乞讨。2013年9月15日,她和古某准备从三号航站楼到二号航站楼乞讨,中途撞见冯,被冯某等4个男人夹击,一顿拳打脚踢,杨某报警。

  据介绍,之前首都机场方面就发现有乞讨的聋哑人,但碍于是残疾人就只是驱散,但这次斗殴事件令机场分局重视,经过审理,发现了分别以王志刚、张志国为首的乞讨团伙,将他们一网打尽。

  “帮主”银行卡存127万

  因独揽残疾人上交的“爱心款”,截至案发,办案人员发现王志刚和张志国的卡上均定期有不明现金来源。其中无业的残疾人张志国银行卡里有127万元钱。知情人说,虽然乞讨的残疾人生活艰苦,但“帮主”则是飞机出行,坐头等舱。

  庭审中,被告人否认收取残疾人的钱。张志国称其127万元存款只有7万是通过组织残疾人乞讨所得的,其余的120万是卖房的钱,但未拿出相应证据。王志刚则称其卡上的钱是借款,准备用于办一个给残疾人献爱心的演艺公司。

  据介绍,案发后,警方已经解散被害的残疾人,还为他们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名词解释

  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实习生 钟子晨 摄影 侯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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