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宫锁连城》侵权《梅花烙》正式起诉于正以及多家出品方,称若胜诉将款项捐出
新京报讯 (记者吴立湘 刘洋)上个月,琼瑶控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抄袭”其经典作品《梅花烙》事件,一度引发编剧圈大讨论。昨天上午,琼瑶委托两位代理律师就于正《宫3》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琼瑶代理律师王立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索赔金额为2000万人民币,如果拿到这些赔偿,在扣除必要的维权成本(记者了解到本案中的律师费、公证费、认证费、调查取证费等为40余万元)后,将捐给大陆慈善机构。“未来琼瑶是否出庭则视案件审理需要而定。”对于琼瑶的起诉,于正本人并未回复记者,而《宫3》出品方之一经视文化的负责人则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我们几家并未接到法院的正式通知,在收到正式的司法文书后我们会和于正商量作出反应”。同时,该人士强调称“相信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据王立岩介绍,本次案件的被告共有五位,分别是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立岩表示:“目前提交的具体证据包括相关涉案片子在内的一些物品,随后将会进一步提交证据。”另一位代理律师王军告诉记者,2000万的赔偿金额最终由当事人确定。琼瑶要求很简单,就三点,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就在正式起诉消息公布的同时,琼瑶也更新微博:本案如果胜诉获得赔偿,将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 琼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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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称,《宫3》于2014年4月8日起,在中国大陆卫星电视频道及多家电视网络播出后,广大网友及影视行业从业者纷纷指出该剧诸多情节抄袭自原告作品《梅花烙》、新浪网等媒体就此开设网友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0%的参与投票者均认为该剧抄袭原作《梅花烙》。而琼瑶称正在创作《梅花烙传奇》,被告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实质性妨碍,让原告心血毁于一旦,且称“只是巧合和误伤”,因此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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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琼瑶此次除了要求判令于正和几家出品方等被告连带赔偿2000万元外,还要求法院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摄制权等著作权利;判令被告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一切电视播映、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售等全部复制及发行行为;判令于正在新浪网等网络公开道歉。
【网民看热闹】
琼瑶控诉于正抄袭一事已持续发酵月余,对于琼瑶的各种控诉,于正方面一直避而不谈,不过就在前晚,于正微博突然更新:“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网友纷纷表示,肯定是知道“被起诉了”,所以“发了感慨”。更有网友解读“于正是说自己处于第二阶段,而暗讽琼瑶处于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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