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北京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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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获刑9个月 渴望重返舞台

庭审时未作任何辩解;当庭被判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并处2000元罚金;表示“不上诉”

2014年05月28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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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结束后,李代沫被带入囚车。昨日,李代沫因容留他人吸毒罪,当庭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一曲《我的歌声里》,25岁的李代沫一夜走红。但随后工作和生活的接连挫折,让一度戒了毒的他,又回到了吸毒的“圈内”,并多次和他人,在自己的暂住地吸毒。

  昨天,李代沫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在庭审最后陈述中,李代沫希望支持他的人不要放弃他,期待回到舞台的那一天。

  新京报讯 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昨天10时40分许,朝阳法院当庭对歌手李代沫容留吸毒一案作出宣判,李代沫获刑9个月、罚金2000元。

  李代沫表示不上诉。

  25岁的李代沫,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演唱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

  换下号服着便装受审

  得知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将开庭,昨天不到8时,就已有大批记者等在朝阳法院大门外,电视台转播车也开进了朝阳法院院内,等待采访、拍摄。

  上午9时,李代沫换下押解时穿的号服,身着黑色T恤、灰色运动裤被带入法庭。进入法庭后,他微低着头,快速走到法庭被告人席,背对旁听席站好。

  公诉人指控,李代沫于2014年2月至3月间,在其位于朝阳区三里屯暂住地,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郝某和郑某等三名男子吸食毒品。3月17日,李代沫被查获归案。

  公诉人认为,李代沫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卢某、郝某和郑某三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被民警询问后承认吸毒

  “认罪。”对于指控,李代沫没有任何辩解。

  他说,2012年时,他开始吸毒。“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朋友说这个东西可以让你情绪振奋之类的,当时就吸食了”。参加《中国好声音》迅速蹿红后,工作和生活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他曾一度戒毒。但到今年春节前,工作和生活接连遭遇挫折,“有时连跳楼的心都有”。这让他又想起了“(吸毒)圈里”的朋友,并再次与对方联系上,又“玩(指吸毒)”了两回。在他记忆中,他和指控书中涉及的3名男子吸了五六次。这三人是他通过网络认识的,微信联系吸毒。碍于自己公众人物身份,不便去别的地方,他们就在自己家里吸。毒品来自卢某,吸毒的水烟壶是自己在后海的店里买的。

  李代沫说,事发的3月17日上午,他刚吃过饭,便有警方登门,问他是否认识上述三名涉毒人员,并问他是否吸毒,“我当时就承认了”。

  据现场拍摄的录像,李代沫主动从衣橱最上方的隔断取下一黑色小整理箱,从箱内拿出用于吸毒的冰壶。

  期待回到舞台的那一天

  昨天庭审时,李代沫回答法庭问题语速很快,音量不高,被法庭多次提醒“放慢速度,大声点”。

  检方出示的卢某等三人证言显示,他们是在李代沫家互相认识的,每次都是李代沫找他们吸毒。其中,卢某否认毒品是自己提供。

  在最后陈述时,李代沫表示渴望回到舞台,期待回到舞台那一天。

  15分钟休庭后,法院当庭宣判,认定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从轻判决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

  “不上诉。”李代沫说。

  ■ 庭审焦点

  1

  是否有自首情节?

  在昨天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对于案件定性并没有分歧,均表示李代沫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希望法庭依此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李代沫的辩护人:办案人员均证实,接到举报后,到现场发现屋内一名男子为李代沫。当时,李代沫并未吸毒,不是现行,而其主动承认吸毒,符合自首情节,“警方接报只能说李代沫有嫌疑”。

  公诉人:自首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但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掌握其犯罪行为线索以及证据后对李代沫上门盘问,并将其在暂住地查获、控制。因此,李代沫犯罪行为不属于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行为。被控制后,李代沫应当把毒品来源、过程、一起参与人员等情况做如实供述,其确实做到这一点,应当属于法定的坦白情节,但不构成自首。

  主审本案的刑二庭法官万兵:通过法庭调查及举证质证环节可以看出,民警接到的线索指向被告人李代沫。民警到场后,虽然没有看到李代沫吸毒的现行。但曾问过李代沫是否认识其他几人,这可证明是有线索对应而来的。因此,李代沫在警方掌握线索基础上的交代,不能认定为自首。

  2

  是否有立功情节?

  辩护人:李代沫承认容留他人吸毒,并协助警方抓获涉案人员,使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因此,李代沫的行为有立功情节。

  公诉人:卢某等三人吸毒系行政处罚范畴,并非刑事犯罪。因此,李代沫不具备立功情节。

  万兵:在本案中,李代沫表示认罪也有悔罪表现,尤其到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所容留的吸毒人员。法庭判决时,会考虑到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

  ■ 最后陈述

  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带给社会积极正能量,但是自己这次的错误,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我现在很后悔……其实我现在觉得特别对不起这些恩人,支持我、关注我、给我鼓励的家人朋友还有歌迷……本来进来时我情绪很不稳定,被帮助后,对生活又有了希望。我现在渴望回到舞台,期待回到舞台那一天。

  我们没有办法左右生命长度,但通过努力能给生命宽度。

  看守所有一个修身处世格言,有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世间上两件事不能等,一件事是孝顺,另一个是在机会来到你身边的时候。

  我希望能在我有限时间里为父母尽孝,自己努力对社会贡献,回馈社会,我没有放弃我自己……我的恩人家人亲朋好友也不会放弃我,曾经支持我的人也不要放弃我。我坚信会回到舞台上唱歌的那一天。

  ——李代沫

  ■ 释法

  量刑与公众人物身份无关

  李代沫一审获刑后,多名网友认为,李代沫刑期较轻,是否与公众人物身份有关?

  主审法官万兵表示,法院审理案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审理中并未考虑其公众人物身份。法庭量刑根据被告人行为、事实情节、危害程度予以综合考虑。“容留”行为在行政、刑事法规层面都有规定,容留他人吸毒两次以上,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主观上有牟利的目的或者容留未成年人等,均触犯刑法规定,可在3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李代沫一案,法庭查明,李代沫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触犯了刑法。其到案后,表示认罪也有悔罪表现,尤其到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所容留的吸毒人员,考虑其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本版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候少卿 摄影/通讯员 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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