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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法院探索建廉政保证金制度

取消立案、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根据法官专长负责相应领域案件,专职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

2014年05月2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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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案件的受理窗口,当事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递交起诉材料。 新华社记者 魏蒙 摄
2013年12月26日,横琴新区法院正式挂牌。胡冬梅 摄

  5月8日,珠海市横琴新区法院开审该院首宗涉澳民事案件,该案于4月14日立案,由专职法官谢伟东独任审判。原告林某、黄某等3人均为澳门居民,被告为珠海居民李某及珠海某投资公司,案由为房屋买卖纠纷。

  该案的开审,标志着横琴法院打造涉澳审判品牌的计划逐步走向实践。自3月21日,横琴法院正式对外受理案件以来,已受理案件30余件。

  横琴新区地处珠海横琴岛,与澳门隔海相望。这个“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先天具有创新基因,横琴法院亦被人寄予厚望。横琴法院全国首创不设审判庭,设立专职法官负责全程审案,还确定了权力回归法官的法官会议制度,这些新尝试使之成为关注焦点。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横琴法院设8名专职法官

  所有案件完全由专职法官负责,即使是院长、副院长只要未参加审理,就不得参与案件

  5月6日,横琴岛宝兴路118号,一幢两层白色小楼内,横琴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们正在忙碌。去年11月,这里还是一个空空如也的仓库,经租赁改建,变身成为法院办公楼。楼虽然不高大气派,但不失整洁庄重。

  胡冬梅是横琴法院司法政务办工作人员,同时也是一名有近10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来到横琴法院前,她是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庭长。

  “这里的变化可以用‘飞速’来形容。”胡冬梅告诉记者,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只用1个月的时间,人员正式选任不到2个月。

  横琴法院的模式与现行法院有着巨大的不同。法院内设机构不再设审判庭,取而代之的是“三办一局一队”。“三办”是指审判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办公室、司法政务办公室,“一局”为执行局,“一队”是指司法警察大队。

  “这5个内设机构实际上承担了传统基层法院15个部门的职能。”胡冬梅说,内设机构的重大调整,实际上就是为了将资源向审判这一法院中心职能倾斜。

  如果说司法行政机构的重大精简,是为了换取审判工作的中心地位,那么横琴法院的审判工作究竟如何设置?

  在横琴法院,设有8位专职法官,他们负责案件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的全程,对案件终身负责。该法院取消了立案、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建制,根据8位法官专长负责审理相应领域案件。

  对一般法院来说,立案决定权在立案庭,合议庭法官负责审理和判决,执行则由执行局法官负责。这意味着,一个案件全程走完至少需要三个部门参与。而在横琴法院,8位专职法官将对自己所负责的案件全程参与。

  谢伟东是横琴法院首位专职法官。来到横琴法院前,他是珠海市斗门区法院副院长,有着24年审判经验。在他看来,横琴法院改革的中心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思路,这一思路符合司法审判规律,变革了传统的案件审批制。

  谢伟东告诉记者,在传统法院,一个案件除了法官审判外,还要经过主管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批,有的甚至要主管副院长审批。这一方面会拖延案件审理时间,另一方面,法官对自己审理案件却做不了主,很可能有内部行政干扰,形成不公正判决。而在横琴法院,所有案件完全由专职法官负责,即使是院长、副院长只要未参加案件审理,就不得参与案件,更没有审批案件一说。

  更重要的是,为了在制度上彻底避免干扰办案,横琴法院专职法官在人事上,全部由珠海中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法官会议制度突出法官独立性

  个别案件如果受到上级或者外部干扰,法官专业会议的意见能给法官减压

  去年11月,最高法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各省市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在所有试点探索中,横琴一直被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公认为改革最彻底的基层法院。

  横琴法院在全国首创法官会议制度,旨在让法院权力回归法官手中。

  横琴法院副院长曹如波透露,在传统法院中,一个法官审理什么类型的案件,与哪几位法官搭班组成合议庭审理,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审判庭庭长可以决定。

  而在横琴法院,法官审理案件类型,与哪些法官组成合议庭,每年办案任务多少等事项,由专职法官们在法官会议上投票决定。在投票过程中,法官们会根据每位法官的专业背景、案件分工等进行投票,以确定最适合的办案法官。在此期间,院长和副院长都不能干涉或者指定法官审案,以保证法官独立性。

  考虑面对一些新型案件,专职法官可能出现把握不准的情况,横琴法院法官会议设立专业会议,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对新型疑难案件“专家会诊”,讨论意见供专职法官参考。

  横琴法院法官专业会议除“专家会诊”职能外,还有一个职能是“责任分担”。个别案件如果受到上级或者外部干扰,会给专职法官造成很大压力,这时法官专业会议的意见将起到分担责任的作用,给专职法官减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法院每年新增案件呈现暴涨态势。个别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年要办300件以上的案件,“案多人少”的问题成为法官容易出现审判瑕疵的“潜在因素”。

  为此,横琴法院还在全国率先推出“员额制”。

  曹如波告诉记者,根据拟管辖区域近3年的案件量来参考,横琴1年平均有2000件案件。横琴设有8名专职法官。按此推算,每名专职法官1年负责250件案件。如果案件量增加,横琴法院将调整法官数量,保证每名专职法官的办案量适度,不至于影响审判质量。

  探索建廉政保证金制度

  如果法官在任职期间完全清廉,退休后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廉政保证金

  横琴法院的设置以8名专职法官的审判工作为中心,那么他们审判水平和道德水平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横琴改革的声誉。因此,选任、监督和廉洁与否便显得尤为重要。

  在选任专职法官时,横琴法院要求专职法官必须有10年以上的法律工作资历,熟悉各类案件的审理,同时必须在从业期间没有任何审判瑕疵和不良记录。不仅如此,在选任过程中,专职法官还要进行心理测试,包括人格测试、正义感测试等环节。

  为了强化对法官的监督,横琴法院实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旦专职法官审理案件出现错案,将立即启动追究程序,即使专职法官退休,以前审判的错案也将会追究责任。

  除此之外,横琴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这个制度效仿香港和澳门,如果法官在任职期间完全清廉,退休后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廉政保证金。

  目前,横琴法院管辖横琴新区范围内依法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据悉,该院已向上级法院提出报告,请求将全市涉外(含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指定由该院集中管辖,以期通过此举整体提升涉外商事案件的裁判质量。

  ■ 揭秘

  定方案前调研澳门台湾法院

  曹如波是横琴法院副院长,此前他是珠海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这位“学者型”法官见证了横琴法院从无到有的全程。

  7人小组赴台澳调研

  2012年11月,最高法正式批准成立横琴法院。在广东省高院的支持下,2013年初,珠海中院立即成立横琴法院筹备调研小组。珠海中院从院内抽调7位骨干法官,曹如波就是其中之一。

  7位骨干法官被同事们称为“7人小组”,当中有4名博士、3名硕士,其中4人有国外留学或访问学者经历。

  为了探索出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对司法改革有积极借鉴意义的新路,“7人小组”对境内外法院的司法运行机制做了大量研究,并专门赴澳门、台湾法院调研学习。

  经过半年时间,“7人小组”最终形成了关于横琴法院筹建的两套方案。

  在曹如波看来,两套方案中,第一套颇具颠覆性:法院不设立审判庭,由专职法官专门负责审判,以法官委员会代替审委会。不过,经过论证后发现,这套方案个别部分和现行法律有冲突。

  第二套方案相对传统,保留了审判庭设置,并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符合横琴实际的审判庭。比如,根据横琴靠近澳门的特点,设立涉澳民商事审判庭,横琴将大力发展金融业,设置金融专业审判庭。该方案还提及精简司法行政部门。

  两套方案“出炉”后,珠海中院立即向珠海市委和广东省高院汇报。随后,广东省高院、珠海市委、市人大、市中院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横琴法院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两个方案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反复修改和论证。最终,两个方案各取所长,合并为一个方案。

  曹如波认为,实际上,最终方案是两个方案的综合和补充。比如,最终方案吸纳了第一套方案中不设审判庭设立专职法官等内容、第二套方案设立司法政务管理办公室,精简司法行政机构等内容。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方案最终定稿。

  “当时我们也觉得方案改革力度过大,有点超乎想象,心里有点打鼓。”就在曹如波他们犹豫之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及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看到报告中的内容,我们觉得方案是符合中央要求的,信心更强了。”

  挂牌3个月开审首案件

  此后,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方案在上报高层后,获得了高层的支持。2013年11月下旬,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到广东开全国司法公开会议,第一站专门来到珠海横琴,了解横琴法院的筹备进展,并表达了对横琴法院司法改革的支持。

  随后,12月上旬,横琴法院“三定”方案正式获批,12月26日法院挂牌,2014年3月21日受理第一宗案件。

  今年3月,上海高院调研团队来到横琴法院,为设立上海自贸区法院“取经”,他们非常惊讶:“原以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真是做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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