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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室外高温补贴调至180元

此前为每月120元;室内高温补贴从90元提高到120元;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津贴

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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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林野)从本月开始,本市室外作业高温补贴从去年的每月120元调高到180元,室内高温补贴从90元提到120元。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前晚,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室外作业人员和室内作业人员,高温津贴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和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记入企业工资总额。

  此前,2010年夏,北京市曾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至120元和90元。

  通知称,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通知还要求用人单位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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