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
建议制定相关法规,以保护那些因公共利益而不能参加高考学生的权益,让青年在维护公义时能挺身而出,无后顾之忧。
今年高考前夕,江西宜春考生柳艳兵和易政勇在公交车上遭遇暴徒袭击,柳艳兵在负伤情况下,只身冲上前,夺下歹徒手中的菜刀,压制住歹徒。关键时刻,这个学生奋不顾身,用热血写下人生答卷。
高考是社会大事,如何对待考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又一次成为热门话题。高考究竟考查学生什么?大学需要什么样的学生?怎样才能让人们明白,世界上有比分数更珍贵的东西?
距今35年前的1979年,全国语文高考作文题是这样的:把作家何为的《第二次考试》按要求改写为《陈伊玲的故事》。原作梗概:音乐学院主持声乐考试的苏林教授发现一件怪事,考生陈伊玲初试时成绩优异,而复试时“声音发涩,毫无光彩”,与初试判若两人,考官们大失所望。陈伊玲抱歉地向老师们笑笑,离开了考场。数日后,困惑的苏教授想弄清陈伊玲两次考试声音悬殊的原因,最终发现,复试前夜,陈伊玲所住街道因台风造成火灾,陈伊玲忙于安置灾民,整夜没睡,影响了第二天的复试。苏林教授激动地告诉陈伊玲的弟弟:“请转告你姐姐,她的第二次考试已经录取了!”——1979年的考生,现在年过五十了,他们会忘了这个题目吗?他们会把这个题目告诉自己的孩子或学生吗?
距今17年前的1997年,全国语文高考作文题是材料作文,被业内简称为“是‘助人为乐’还是‘悄悄走开’?”
教育要求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现实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反对在考试作文中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这一次,从报道来看,宜春的两名受伤考生,特别是柳艳兵同学,虽然没有参加高考,但已经用实际行动表明了态度。
近年,媒体竞相报道对高考学生的过分呵护,种种细节,已引起人们的不安,诸如因参加高考就敢于无视法规法纪,因担心噪音影响休息,让小区楼内不得使用电梯、毒死青蛙,等等。考生为自己高考而损害公共利益,即使考出一个高分,被名校录取,对这个社会又能有什么作用?故而柳艳兵这样见义勇为的学生,远比“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难得,他在关键时刻的选择,社会对他的赞誉,是对几千万中学生的一次教育。
网民热情呼吁,请求保送柳艳兵上大学,表现出对公平公义的向往,其情可嘉。但这种请求在程序上存在难度,需要有章可循,依法办理。昨天教育部表态,肯定柳艳兵的见义勇为,希望他们安心治疗,并表示待他们身体康复后,教育部门将为他们组织单独考试。
我希望借这一事件,从长远计,制定相关法规,以保护那些因公共利益而不能参加高考学生的权益,让青年在维护公义时能挺身而出,无后顾之忧。这次对柳艳兵二人“组织单独考试”,同时也可以考虑其他因公缺考的个案,制定一系列可以参照执行的补考补录条例以及严格的审查、执行程序。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这些措施理解为高考的“破格”、“破例”,而应视作改革、完善高考制度的正常措施。
□吴非(杂文家、江苏省特级教师)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