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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俩协警索贿,岂能辞退了事

2014年06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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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从年初到现在,先后两名协警被曝光向司机索贿。仅把被曝光的协警辞退,至少回避了管理责任,有敷衍舆论之嫌。

  据中新网报道,青海西宁湟源县一名交警在事故处理完一月之后没有退还扣留驾照,当事人多次索要无果,最终用二百块钱“赎回”。6月8日,西宁市湟源警方告诉记者,涉事警员董某某为协警员,湟源县公安局决定辞退该协警。

  当地的处理并没有出乎网民们的“意料”,因为和许多丑闻曝光后一样,结果惊人一致——是“临时工”惹的祸,马上辞退“临时工”。将协警辞退就能为这事画上句号了吗?

  首先,真相不能缺失。从媒体报道中看,明明是交警方面以扣押驾照刁难司机,是索贿行为。但在湟源县公安局的决定中,却变成让司机先押200元罚款,等核查后再做出处罚决定。交警到底是索贿还是仅仅违反办案程序规定,这个真相不可以缺失。

  其次,涉事协警也不能一辞了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所以,哪怕是公安机关聘用的“临时工”、协警等,在代表国家机关履行公务中索贿的,也构成受贿罪。协警在被曝光的这件事情中“索贿”,其他事件中有无类似行为?有必要深入调查。如果索贿的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必须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再次,与协警一起办案的民警也不能置身事外。根据当地回应,民警高某某和协警员董某某一起处理事故,当司机索要驾驶证时,“董某某与办案民警高某某商议后,先押200元罚款,等核查后再做出处罚决定”。无论是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抑或是涉嫌受贿,涉事的民警也难逃责任。

  今年年初,媒体就曝光了西宁一交警以“买烟送领导办事”名义,向司机索取400元的事件,最终有关部门以涉事交警系协警为由辞退了事。这说明,在西宁交警这支队伍中,向司机索贿的事情恐怕并不是孤立个案,就算索贿都是协警所为,那也说明协警素质很差,亟待整治。仅把被曝光的协警辞退,至少回避了管理责任,有敷衍舆论之嫌。

  □杨涛(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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