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论风生
由于死亡时间与拘留期间是如此“巧合”,有些疑点的确需要警方回应。无论是当地警方,还是检方,均应依法办案,专业勘验死者的伤痕以及死因,并找到那个消失的死者朋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据《东方早报》报道,5月5日,38岁的男子夏文金涉嫌盗窃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拘留,10日,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8日,但警方始终没有将此事通知到夏的家属。5月14日,尚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遗体却被人发现漂浮在鱼塘,警方说是“溺水死亡”。家属质疑夏的头部、脖颈、胸部、腿部等出现伤痕,警方解释是“被鱼儿吃的”。
又一起不明不白的溺亡案件。人命关天,在逝者已矣的情况下,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出死亡的真正原因,是眼下最要紧的事情。由于死亡时间与拘留期间是如此“巧合”,家属对当事派出所的质疑就非空穴来风,有些疑点的确需要警方回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城北派出所以涉嫌盗窃将夏文金拘留却始终未通知其家属。派出所解释称是夏供述其已离婚,妻儿不在身边,故无法通知。对此,一方面派出所需要出示询问笔录以证明夏文金确实有此供述,以及派出所对于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在笔录中也已经注明。
此外,派出所称14日凌晨将夏文金释放,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应当向其发放解除拘留证明书。解除拘留证明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入卷备案。根据规定,入卷的一份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指印。这一切手续是否履行?蹊跷的是,警方还称“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释放”,为什么是不正常的,不正常在哪?
派出所还称释放夏文金时,将其交给了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然而目前李新发却离奇消失了。这也是本案中最可疑的地方。夏跟李是何关系?夏是如何溺亡在鱼塘的?是自杀还是他杀?抑或其他?
当然,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嫌犯的离奇死亡和派出所存在直接关联。警方也称家属可申请提起鉴定机构进行尸检。到底是像家属怀疑的“把人打死扔在鱼塘里”,还是因意外溺水身亡,尸检结果应该可以作为重要参考。
显然,一个人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而当地警方对死者家属和公众的回应,应该更加专业一些,而且需要更多经得起法律检验的证据,而不能简单将死者的伤痕推到鱼的身上。此案,当地警方或许存在一些办案程序的瑕疵,这也就给了公众以想象的空间,但是,也要看到涉事派出所的办案程序问题,和家属“把人打死扔在鱼塘里”仍然隔着很远的距离。接下来,无论是当地警方,还是检方,均应依法办案,专业勘验死者的伤痕以及死因,并找到那个消失的死者朋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刘子溪(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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