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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女童崴脚 女子诉家长索赔

称女童当时快摔下舞台;被告称多名家人在台下接孩子,原告抢抱致摔倒

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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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李女士庭上展示救小孩时受伤的膝盖。因对方家长未赔偿,她起诉索赔。 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看到女童快掉下舞台,李女士上前接住后摔倒在地受伤,因女童家长不予赔偿,她起诉对方赔7万余元。昨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但庭上,女童妈妈否认李女士当时是救人,而是“多管闲事”,因为当时多个家长在舞台旁照看孩子,李女士这时跑过来抢着抱才导致摔倒。

  原告

  救女童时双脚韧带断裂

  李女士称,舞台高约1.5米,小欣(化名)抱着礼物,走到舞台边眼看就要摔下来了,她赶紧跑过去接住,结果和孩子一起摔倒。孩子安然无恙,但她双脚韧带断裂,至今行走困难。

  被救的小欣与李女士女儿同在一个舞蹈班学习,当天都在舞台上表演,同时两家住得近,双方家长也都认识。但因为这次救孩子受伤,双方家长对簿公堂。

  李女士称,自己是见义勇为,事后小欣的父母不仅不感激,还拒绝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因此将小欣家长及舞蹈班负责人告上法院,请求连带赔偿7万余元。

  被告

  她抢抱孩子致伤已治疗

  “原告在说谎。”昨天,小欣的父母都亲自到庭应诉,其母刘女士否认李女士救人。她说,自家有四个大人陪孩子参加活动,当时就在舞台下,准备接抱舞台上的孩子,没想到李女士跑过来抢着抱小欣,结果踩到台阶扭伤了脚。

  刘女士说,如果原告不来抢抱,孩子也不会摔倒。事后,他们赶紧将李女士送到附近医院检查,并承担了费用。刘女士说,李当时只崴了一只脚,另一只脚的伤是她事后自己崴的,“事后还曾要42万赔偿,简直是讹钱!”

  因李女士申请伤残鉴定,该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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