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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至4170元

7月1日起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2%;正常职工每月最少要缴374.4元

2014年06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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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明确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下限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缴存比例为12%。

  公积金缴存上限涨410元

  据介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因此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本月4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按照“5793×300%×12%×2=月缴存额上限”这一公式计算,2014年住房公积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170元。

  此前一个年度,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为3760元,此次上调了410元。

  下岗职工每月最少缴存262.08元

  同时,《通知》中规定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为12%,这并没有调整。

  此次北京还公布了公积金的缴存下限。201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市人社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以1560元乘以12%的比例,就得出每月最低缴存的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各187.2元,合计374.4元。

  而基本生活费则是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0%,即1092元。以此计算,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最少缴存公积金共计262.08元。

  此外,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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