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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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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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平米的违建咋会“无主”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海淀区相关部门动用重型吊车,对辖区内一处百米高的空中违建进行强拆。这处面积为1629.6平方米的违建,处于海淀区韦伯时代中心C座23层楼顶。据现场拆除人员介绍,拆除工作将耗时约一个月,花费近百万,但因该违建目前无人认领,拆除费用暂由政府垫付。

  因为违建无主,近百万甚至可能更多的拆除费用,恐怕就只能由政府垫付了。紫竹院城管分队副队长还补充说没有追偿先例,如此,垫付最后必定就是实付,由纳税人来埋单当冤大头了。

  这么大面积的违建咋可能无主?很可能是主人故意不认领,在用计规避负担拆除费用。这么大面积的违建不是一天盖起来,周边居民一点不知道?至今仍在出租的违建,租金是谁在收?

  在拆除该违建的同时,有关部门应下大力气查清违建责任人是谁,“破例”追回垫付费用。否则,以后违建要是都来这一招,顶不住了就一扔,让它“无主”,强拆得让多少纳税人的钱就此打水漂啊!

  □张绍亭(职员)

  废旧自行车置换这做法不错

  据《北京日报》报道,6月24日一大早,居民杨先生推着家中废旧的自行车来到夕照寺西里甲3号。这里是废旧自行车置换点,将长期回收居民家中废旧自行车。这样的置换点,龙潭街道已有11个社区设立。

  用居民的废旧自行车可换领拖把、手纸等生活用品。据介绍,置换物品全部是街道出资购买,置换来的废旧自行车会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处理。笔者很羡慕居住在龙潭街道的居民,一来,他们的自行车可变废为宝;二来,废旧自行车不必像很多小区一样,被长期丢弃在居民楼道里、单元门前甚至是消防通道上,既占用资源,又污染环境。

  离笔者家不远有一座天桥,天桥底下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地堆满了废旧自行车,有的自行车被拆得面目全非甚至只剩下几个锈迹斑斑的部件。这些自行车已找不到主人,可一直不处理又影响市容市貌。

  给废旧自行车主一些“好处”,也给他们提供置换的方便,龙潭街道设置废旧自行车置换点的做法值得推广。

  □姜晓秋(编辑)

  监控探头“睡觉”物业理应担责

  昨天《新京报》来信栏目刊发《有多少监控探头只是摆设》一文,看来监控镜头“睡大觉”的问题不是个案。

  前不久,笔者居住的首钢黄南苑小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停放在停车区域内的两辆私家车无故被撞,损坏较重。当交警到小区物业监控室调取录像时发现,范围内的监控镜头不是坏掉,就是不清晰。虽然部分镜头隐约能够看到肇事车辆的轮廓,但是无法辨认车型。

  过去几年,小区内泊在停车位的私家车多次发生被撞、划车事件,有的车价格近百万元。偌大的居民区,监控镜头数量十分有限。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因监控设备故障,对“眼皮”底下的车辆被撞,却无法提供影像资料,案件侦破无法继续进行,车主只好自认倒霉。

  笔者觉得,应该明确监控探头的维护方为物业,由于维护不力,发生案件时,无法为案件侦破提供影像资料的,物业理应承担失职责任。

  □张立(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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