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北医三院医生与家属产生纠纷,被法院判为非法行医并赔偿”;南京中院、北医三院否认
据新华社电 近日,微信、微博流传一条“北医三院医生车上抢救产妇,与家属产生纠纷,被南京法院判定为非法行医并赔偿”的帖子。
该帖在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有网友在为“李芊医生”鸣不平的同时,还表示了对“法院判赔”的不满,称之为“阻止医生挺身而出的道德恶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发布声明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北医三院官网核实发现,医院没有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同时该法院也与北医三院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核实“李芊医生”身份。28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负责人表示,经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没有叫李芊的医生。
■ 专家说法
帖子在法律上存多重漏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说,这个帖子在法律上存在多重漏洞:一审法院不可能因为非法行医判决赔偿责任,民事赔偿案件也不存在辩护律师,即使有辩护律师,法庭程序也没有律师质问法官的安排。此外,民事法官也根本不会说“构成刑事责任”这样的话,在二审判决之后,绝不可能有所谓重新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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