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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哨”陆俊获减刑一年 9月出狱

狱中获6次表扬,狱友作证称其“刷厕所卖力”;法院认定符合减刑条件,5年半刑期减为4年半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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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陆俊减刑案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陆俊表示获减刑后会做守法公民。因服刑期间6次获表扬,法院认定其符合减刑条件,减刑一年。市二中院供图

  昨日,原著名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在其服刑的司法部燕城监狱(位于燕郊)开庭。其狱友在法庭上作证称,陆俊在干活时不怕脏,不怕累,“刷洗便池等,他都带头干。”

  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陆俊在狱中的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当庭作出减去其一年刑期的裁定。5年半的刑期减刑为4年半,这也意味着陆俊将于两个月后的9月2日获释出狱。

  昨日下午,陆俊减刑案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自2012年9月起,陆俊一直在该监狱服刑。

  减刑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6月,北京市二中院公示了43件减刑案,公示期间可接受市民举报,如果无人对减刑案有异议,法院将公开审理这些案件。陆俊案则是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据主审法官介绍,今年6月,北京市二中院收到了陆俊减刑案的建议书和相关材料,随后便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也在他的生活区进行公示,并没有收到异议”,公示之后,才进入公开审理阶段。

  昨日下午,北京市二中院主审法官乘车前往燕城监狱审理此案。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即燕城监狱)代表称,按照监狱的管理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表现良好并获得相应的奖励,执行机关可提请法院减刑。

  该代表说,陆俊在服刑期间,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劳动等活动,共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情况符合减刑条件,建议减去陆俊一年刑期。

  管教民警和狱友出庭作证

  昨日下午,陆俊身穿条纹的狱服来到法庭。他头上的白发比之前明显增多,面容也显得憔悴。他向法庭表示,如果能获得减刑,一定做个守法公民。

  在法庭上,燕城监狱代表出示了陆俊在狱中的积分考核卡等资料证据,陆俊本人的管教民警和狱友也出庭作证,证明陆俊的情况,和燕城监狱代表所述一致。检察机关对证据进行了核实,同意燕城监狱对陆俊减刑的建议。

  根据规定,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情况。

  2012年,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追缴贿金78万元,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在审理陆俊减刑案期间,主审法官再次确认了这些贿金和罚款的缴纳情况。陆俊称,这些钱已经缴纳完毕,“都是家属代缴的。”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陆俊的情况,符合法定减刑条件,裁定减去他刑期一年。据悉,陆俊的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止,减去一年刑期后,陆俊将于两个月后的9月2日提前出狱。

  ■ 追访

  39页考核卡记录陆俊积分过程

  陆俊减刑案,是北京市法院首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案进行公开开庭。该规定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庭审中,司法部燕城监狱作为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罪犯陆俊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先后获得6次表扬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减刑1年。

  据介绍,监狱每天从认罪服法、文明礼貌、学习、劳动等5个方面为服刑犯打分,每项0.2分,每天基础分满分为1分,在此基础上,完成临时的突击考核等任务会有额外加分。每获180分时可获表扬一次,按监狱规定,表扬一次可获减刑2个月。执行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陆俊服刑期间的原始积分考核卡,共39页,全程记录了陆俊获得积分的过程。燕城监狱代表还表示,陆俊在很多时候都是超额完成任务,还因参加文体活动等获得了不少的额外加分。而陆俊的1次单项表扬,就是连续获得4次表扬而被追加的表扬。

  据北京市二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减刑案中,未收到异议的案件,均将陆续进入公开审理阶段。今后,北京二中院将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裁定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查询及监督。

  该负责人解释,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示,有利于加强全社会对此类案件办理的监督,严格避免“有钱人、有权人花钱买减刑”的情况。

  ■ 讲述

  狱友:他不怕脏,刷厕所很卖力

  在法庭上,除了燕城监狱代表出示了积分考核卡等相关证据资料,还有两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陆俊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一位是陆俊的管教民警,另一位是陆俊的同室狱友。

  陆俊称,刚到燕城监狱第五监区服刑时,被分到了园林组,“平时干些剪草坪浇花之类的劳动”,他说,自己都会按时完成任务,“自认为做得不错。”

  而此后,陆俊被转到第三监区,分到了卫生组,平时的工作就是打扫楼道、房间的卫生。

  昨日出庭为陆俊作证的狱友介绍,卫生组的工作也包括刷厕所和马桶,作为班组组长的陆俊,“他是我们班组的组长,经常和我们一起干活,他不怕脏,刷厕所很卖力。”

  狱友称,陆俊在劳动之外,还不忘学习。他们一个房间里住8个人,人很多,他一有时间,就到窗户的角那儿看书,提高素质。“平时我们也会谈心,聊出去以后怎么办”,他说,陆俊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沮丧。

  “他是一个很努力的人。”狱友称,陆俊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月评和每天的考核积分,每天都会在楼道里公示,大家都能看到。”狱友表示,其他服刑人员对陆俊获得的表扬,并无异议。

  ■ 链接

  原“金哨”涉赌受贿变“黑哨”

  陆俊曾是亚足联裁委会六大委员之一,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有“金哨”之称。

  2010年,他因涉及足坛涉赌等案件被调查。

  2012年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3年,陆俊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1万元。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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