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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灰色收入主要来自腐败等行为

经济学家王小鲁表示,灰色收入与权力关系密切,在垄断性行业、国企和公共服务部门广泛存在

2014年07月0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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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图/IC

  “刻意安排”是既得利益者借口

  “如果腐败不能制止,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控制不住,合法收入也很难提到合理水平。”

  新京报:最近社科院的社会学家唐钧著文说,灰色收入也有合法的成分,公务员的工资很低,“灰色收入”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工薪结构上的刻意安排。你怎么看?

  王小鲁:我不赞成所谓“刻意安排”的说法。

  长期以来政府官员工资不高,但工资以外的收入很高。医生工资不高,但医药回扣收得很高。这很不正常,鼓励了腐败。事实上如果腐败不能制止,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控制不住,合法收入也很难提到合理水平。

  合法收入太低,会逼良为娼,使灰色收入更难控制。这些问题要通过改革通盘解决,既控制非法收入、灰色收入,也要把合法收入调整到合理的水平。

  新京报:“刻意安排”确实存在吗?

  王小鲁:通常有两种情况,有些人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自然会为既得利益找种种借口。而现行的工资、福利制度也有压低人力资本回报的倾向,使很多人更加依赖非制度化的额外收入。如果合法收入问题不能解决,那么控制灰色收入就会遇到更多人的抵制,因而难以推行。

  新京报:有时候,各种来源模糊的收入并没有被法规认真对待或者追查。似乎是一种默认。为什么这样?

  王小鲁:首先是制度不完善,同时长期以来很多制度也没有认真执行。这是因为执行者本身的既得利益问题。因此既要有严格的制度,也必须通过制度改革解决外部监督的问题,通过制度安排,让老百姓能够监督政府、监督官员和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

  灰色收入会向有寻租机会的领域扩散

  “灰色收入实际上主要是腐败、钱权交易、垄断,以及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寻租等行为的结果。”

  新京报:灰色收入中,公务员群体占比有多大?

  王小鲁:灰色收入和权力关系非常密切,同时在垄断性行业、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部门等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广泛存在。

  新京报:根据你的研究报告,灰色收入规模在扩大,并且从高收入人群向中等以上收入人群扩散。这是否说明灰色收入将成为“全民问题”?

  王小鲁:灰色收入不会变成全民人人有份的额外收入,它实际上主要是腐败、钱权交易、垄断,以及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寻租等行为的结果。

  这种恶劣的风气会从权力周边向所有其他一切有寻租机会的领域扩散。在实质上,是把应该属于全社会或多数人的收入转移到少数人口袋里。

  新京报:对公务员涨工资的观点,你怎么看?这个群体的整体收入低吗?

  王小鲁:局内人说因为工资低,所以灰色收入不能少。局外人说,因为你们有灰色收入,所以不能提工资。这就变成了死结,说明单项措施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改革必须通盘安排,该刹的刹住,该提的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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