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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纪委具办案职能部门由5个增至8个,内设机构改革提高效率成效初显

2.5个工作日纪委完成案件查办

2014年07月0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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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上周四下午,丰台区纪委新设立的第三纪检监察室接到对大红门城管执法队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的调查处理要求,两个半工作日里,调查组就完成了案件查办,要求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记者昨日从丰台区了解到,这是丰台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后查办的第一起案件,机构改革提高效率的成效初显。

  今年4月,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启动内设机构的改革,各区县纪委也在上月底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

  丰台区纪委的内设机构改革刚刚完成,这起案件就摆在了纪检部门的案头。

  “确实没有想到这么快就上案子,有点慌。”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丰台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李振直言不讳,“但真正办起来,反而踏实了。”

  李振所在的第三纪检监察室是丰台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后成立的三个纪检监察室之一,担负着对教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等33个单位的监督和执纪问责任务。

  在此次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中,丰台区纪委具有办案职能的部门由5个增至8个,占纪委内设机构总数的79%,办案人员占机关总数的74%,办案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同时,丰台区纪委将内设机构改革与推进联合派驻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实现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全覆盖。

  ■ 链接

  “两天半查案”日记

  6月26日 星期四

  ●16时15分 电话响起。有媒体以《地铁站外占道趴活疯狂穿行,城管接举报未出现场》为题,曝光了大红门城管执法队行政不作为等问题,领导要求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16时30分 第三纪检监察室成立调查组,李振带领调查组前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通过指挥中心调取6月18日大红门分队执法投诉记录,对相关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6月27日 星期五

  ●9时15分 调查组再次前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对相关细节进一步调查取证。

  ●14时 调查组对案件中涉及的4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17时30分 根据调查取证和约谈情况,调查组出具初步调查材料和《监察建议书》,提请领导审阅。

  6月30日 星期一

  ●14时30分 《行政监察建议书》送达至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要求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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