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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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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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住房层高低不妨提前说清

  据报道,作为北京市首个摇号的自住房,金隅汇星苑刚完成选房,一些选房的市民就提出,层高很低,窗户很小,材质廉价,并称要维权。昨日,该项目开发商金隅嘉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强制性的条款说商品房要设计2.8米,汇星苑的层高定在2.7米。

  相对于每平方米3.5万元的普通商品房,仅售每平方米2.2万元的自住房,的确不能事事都向商品房看齐,事实上也有一些未中签的市民,“劝”那些房主“知足常乐”。但不管怎样,自住房再怎么便宜,也要购房者拿出上百万的血汗钱,关注房屋质量的心情可以理解。

  需要追问的是,这些自住房层高低、窗户小等问题,此前有没有向这些排队申请的市民说清楚?如果市民早知道这些情况,现在自然无话可说;如果此前一直以为和商品房一样,现在就难免心里不平衡。有关部门应该汲取教训,细化自住房的建筑标准,并让市民充分知情,避免类似的纠纷。□贾星(市民)

  整理违规摊点也得查违规出租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地铁13号线高架桥下火灾事件,北京市已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将对13号线地铁沿线的违法经营摊点和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全面清理整顿,是必要的亡羊补牢之举。只是仓库虽然是违建,但商户称,仓库都是从一名王姓男子处租来的,且当初租赁仓库时,王姓男子出示了与北下关街道签订的外包协议,因此才敢租赁。如今,大火过后,王姓男子不知所踪,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则回应称,一概不知外包协议,空留商户面对过万元的租金损失发愁。

  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为啥没出事之前仓库租赁、收租“秩序井然”,似乎得到某种默许,而一旦出事,出租人立马玩起了“失联”?有关部门应追查一下出租人究竟是谁,他与北下关街道办事处有什么关系,是否存在外包协议。倘若果真存在外包协议,商户的损失是否该由北下关街道办事处来承担?□何秋斌(职员)

  “同名不同站”解决起来并不难

  最近,新京报来信栏目刊发了几篇关于公交地铁“同名不同站”、“同站不同名”的文章。归根结底,信息不充分是造成“不方便”、“误导”的主要原因。其实对于这一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

  短期来说,可以增加站牌标识,提高报站效率。目前,一些公交车内的站牌上会标注“D”标识,提示乘客此站下车近地铁站,但是车站上的站牌很少标注,应该增加。此外,公交车上无论是人工报站还是系统报站,售票员都应提示乘客哪站下车可换乘地铁。

  长期当然还是尽可能统一,笔者建议公交“迁就”下地铁。地铁覆盖的面积要大于公交,一般以地区为标准命名站名,离地铁站距离稍远的公交站,可以起更具体的地名;而靠近地铁站的,不妨统一成“地铁(城铁)某某站”。以地铁苹果园站为例,该处公交站经历了两次更名,最早叫“苹果园六区”,之后叫“苹果园地铁”,现在设站为“地铁苹果园站”。□单生(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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