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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封闭管理不溯及以往

今后配售型保障房只用于自住,不得出租出售;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原则上仍按原方式解决住房

2014年07月1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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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今后配售型的保障房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上市出售。但目前已经通过审核尚在轮候的经适房、限价房家庭,原则上仍将按照原方式解决。昨起至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就即将审议的《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住房保障改为“一租一售一补”

  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安排,7月下旬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条例草案以及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对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方式,条例草案规定,政府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即“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

  配售型保障房拟封闭管理

  由于此前北京已经实施了公租房、廉租房的并轨,所以此次变化最大的就是配售型保障房。

  按照条例草案,配售型保障房采取集中建设和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相结合方式建设,土地由政府划拨。而过去,限价房的土地是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划拨土地意味着将来配售型保障房的土地成本较低,售价也将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低价的保障房是否会成为牟利的工具?这个问题在条例草案中已经有了制度的应对,就是配售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赠与、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用途。确需转让的,政府予以回购或再配售。

  那么,原有的经适房、限价房怎么办?条例草案中提出,条例实施后,经适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相关负责人称,目前,相关部门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已有的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原则上都按照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也就是说,在去年北京保障房统一申请之前,已通过审核备案的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仍然还是提供经适房或限价房。这些家庭大约有10万户。”

  不过,这些家庭如果申请购买封闭运行配售型保障房的,将优先予以保障,也可通过承租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 焦点

  保障房分配将分档排序

  此次条例中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取消了申请保障房的收入门槛。杨斌在说明中称,条例草案从维护居民基本住房权利的高度,取消了收入准入标准,规定北京城镇户籍家庭和个人,无房或者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体现了平等保障原则,在全国属于首创。

  “但考虑到保障家庭困难程度,按照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时间、收入以及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住房情况等,从低到高、分阶段予以保障。”杨斌说。

  这意味着,将来保障房分配将有一个排序,申请时间越久、经济和住房越困难的家庭将优先获得保障。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按照居住证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非京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这意味着配租型的保障房将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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