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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路种豆”,是否在玩障眼法

2014年07月27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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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语

  江苏泗洪县出现“盖路种豆”的荒唐局面,无论是涉土地违法,还是在“盖路种豆”中浪费公帑成本,都不能没人担责。

  都说“种豆得豆”,可若种的地方是公路上,收获的兴许只有“逗比”的评价,毕竟没农耕常识,也知道所种非地,赵本山小品不是说嘛:“大人谁能干出这事来?”

  可还真就有人能。据新京报报道,在江苏宿迁市泗洪县,今年上半年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就要正式通车了,没承想,6月初在当地县镇领导的坐镇指挥下,马路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民众猜测此举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而今据新华社最新消息,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

  先征稻田修路,后又盖路种豆,这做法实在是无厘头:当地说它是退路还田,为了满足复耕需要,可在柏油路面盖土,也是有图有真相……也正因其动机叵测,很多人表示:是咱的IQ内存不够用吗?

  摆下“迷阵”,起初又不解释,免不了被公众“恶意揣测”。比如之前的流行推测是,它是为应付国土资源部督察组的暗访,依据是今年4月底,有关部门曾赴宿迁各地开展耕地资源保护等调研,搞驻点督察。再联想诸多细节,如当地竖“地已种上黄豆”的标识牌,所种黄豆四五天就能出苗,种种情景都指向着应付检查的可能。没办法,“盖路种豆”实在是太难逻辑自洽了,它跟此前多地祭出的敷衍国土检查的“奇葩招数”,如种无根树、山体刷漆,路数上又如出一辙,能不让公众遐想?

  而今当地称“盖路种豆”是落实整改要求,可仅在公路上盖点土、种点豆,就成了所谓“整改”,这无疑是掩耳盗铃:或许就像舆论揣测的,它大费周章给公路“化妆”,意图兴许就是以非常low的障眼法,来蒙混过关。毕竟眼下针对耕地的紧箍咒在收紧,在政策规约上,明确了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地方,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技术上,国土部门早就实现了“卫片执法”,并于2010年将检查面覆盖全国。

  约谈制有效,“天眼”有震慑力,可这无法遏制某些地方的“以对策消解政策”的违规冲动。像“盖路种豆”,虽属雕虫小技,却很可能掩人耳目。毕竟,督察的短期性决定了它亦有“识别盲区”。基于此,有必要从改善政策评估机制着手,将民众监督、专业评估纳入到管束网中,避免地方行政的“唯上”倾向与形式主义偏好。

  而就泗洪县“盖路种豆”的做法而言,还应追问:当地征地修路,有无经过土地性质变更方面的报批?若经过了审批,它跟耕地保护的政策要求是否契合?若没有,那有关方面何以敢不奏即斩?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它存在违规行政,那就该依《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根据“土地管理秩序混乱”或“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等适用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给予行政问责。土地管理不“依法”却违法,就该提升其量罚力度。

  当然就眼下看,事情缘由经过究竟是怎样的,还须上级管理部门查证,就“盖路种豆”有无涉嫌违规,给出确凿说法。就算是整改举措,那无论是涉土地违法,还是在“盖路种豆”中浪费公帑成本,都不能没人担责。总之,“盖路种豆”这么low的表演就别再玩了。

  □午夜侃人(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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