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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导游讲解词有损红头文件公信

2014年07月2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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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网上的这份红头文件,有正式文号,有签发人,也有联系人,更盖着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的红色公章,怎么能是“个别工作人员”可以印制下发的呢?

  近日,网友在微博曝出一份疑似南京市旅游委员会下发的红头文件,文件提出,对南京景区中的一些民国文化方面的解说词表述进行调整。7月26日17时,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的官方微博证实该文件存在,称其系“行业内部通知”,目的为“促进两岸人民相互理解和包容”。

  事件至此,南京市旅游委已经表现出了行政轻率的一面。旅游行业内的导游和解说员,如何介绍景区,如何照顾不同游客的情感,是个人选择或企业行为,只要不违法,本不需要相关部门去特别“调整”。诸如对民国文化,换一种台湾游客可以理解的说辞,若是导游个人说法本也问题不大,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南京市旅游委下发红头文件,做统一要求,就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了,尤其是关涉到对历史的解读,行政权力不宜轻率行事。

  但更大的“乌龙”还在后边。7月27日,南京市旅游委发布声明称,经调查,该文件属个别工作人员假借市委领导要求之名,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批准,擅自发布的违规行为;现决定立即撤回该通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正进一步调查,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揆诸流布于网上的这份红头文件,有正式文号,有签发人,也有联系人,更盖着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的红色公章。这样一份通知文件,怎么能够是“个别工作人员”可以印制下发的呢?众所周知,任何政府部门印制下发文件,在内部有一个链条式的签发审批程序,会涉及一系列环节和工作人员,并不是“个别工作人员”所能完成的。

  如果确如南京市旅游委的调查,属“个别工作人员”违规行为,那么,只能说明该部门在文件出台过程中,行政管理异常松懈和混乱,“个别工作人员”就能包办整个审核和批准程序全链条的事,行文之草率可见一斑,红头文件的公信力也值得置喙。

  而就在前一天,南京市旅游委的官微还在证实该文件存在,一夜之间,同样是该行政主体,却声明属违规行为并决定立即撤销。在证实和证伪之间如此反复,不免令人疑窦丛生。但无论是怀疑南京市旅游委“证实”的真实性,还是质疑其“证伪”的真实性,结果都是一个:该委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所以,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之外,更要反思其背后的机制。事涉地方政府部门,无论是出台一个文件,还是澄清事实的一个发言,都需要慎重再慎重。

  □燕农(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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