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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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8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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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科研经费不能“罚酒三杯”

  近日,科技部在官网上通报了近期发现的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邮电大学等都出现在了涉及单位名单上。这些单位有的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有的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并违规外拨经费。

  从通报看,上述部门存在着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等情况,说明涉案金额并不小。但从处理的结果来看,最严重的也只不过是“已被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并被取消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如此处理,连“罚酒三杯”也算不上。

  显然,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追缴赃款那更是题中之义。对于违法的潜规则,必须要用相应的法律来治,否则,就无法达到惩戒的作用,起到应有的震慑。

  □庾向荣(法律从业者)

  公共自行车维修何不外包

  新京报记者最近探访东城、西城、朝阳、丰台近十个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发现一些自行车因为缺少车铃、车座歪斜,不方便骑行。朝阳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朝阳区共173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有七八个负责维修的师傅,人手有限,不能保证每个站点都巡查到,只能说尽快修复。

  一个朝阳区那么大,上千辆公共自行车只有七八人在修,也难怪会修不过来。可以预料,随着自行车逐渐老化,以及租车点规模继续扩大,这样的窘境势必进一步加重。

  公共自行车这种集中维修的模式不仅效率低,成本也不低。与其如此,为何不把维修外包呢?北京各个社区遍布个体修车点,如果通过签订外包协议,让修车点师傅就近对公共自行车维护修缮,不是更方便吗?

  □周立才(市民)

  自行车道被车占需加以限制

  在北京,私家车占用自行车道的现象屡见不鲜。每到周末,在笔者所住的小区附近的北京舞蹈学院周边总是堵得水泄不通,送孩子来上课的私家车随便停放,有时能堵到行车的主干道上。自行车道也未能幸免,笔者在骑自行车经过时常常被停在自行车道上的私家车逼的骑到马路上。更令人惊讶的是,路边的一些停车位都被拦上了,并放着类似于“专用车位”的标牌,但车位上却空空如也。

  在北京,自行车出行的情况并不乐观,骑行车常常被“逼上绝路”。既然要提倡绿色出行,有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应的措施,需要保证骑行者的人身安全,并且在道路极为拥堵的时段、地带采取特殊措施,如开发停车位、隔出自行车道等,以缓解停车难、开车难、骑车更难的问题。同时,一些“专用车位”就不能在特殊时段对市民开放吗?

  □鲁逸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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