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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厨师离开单位后遭车祸,被裁定工伤;未上保险;公司否认员工加班,诉朝阳人社局要求撤掉裁定

人社局副局长应诉 “挺”工伤裁定

2014年08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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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社局副局长谷雨在法庭上。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餐厅厨师凌晨4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裁定为工伤,餐厅起诉要求撤销朝阳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昨天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朝阳区人社局副局长谷雨出庭应诉,陈述如何做出的工伤裁定。

  公司起诉一审被驳

  绿厨餐饮公司起诉称,杨某是公司厨师,2013年5月9日零点下班后,当天4时左右发生交通事故。朝阳区人社局依据杨某出具的《下班时间证明》,将杨某在该事故中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工伤认定决定书。

  诉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绿厨餐饮公司提出上诉。

  伤者未上工伤保险

  昨天庭审时,朝阳区人社局副局长谷雨出庭应诉。

  “厨师杨某当天是在加班,看管他人清洗烟道,所以正常的下班时间是在凌晨3点半。”谷雨称,根据《下班时间证明》和其他员工陈述,虽然该公司厨师通常零点下班,但杨某还有下班后看管清洗烟道的职责,经常加班至凌晨。而案发时,杨某刚加班完毕,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餐饮公司并不否认厨师经常加班的情况,但称案发时,杨某没加班。

  该公司未出示相关“没加班”的证据,承认案发前,未给杨某上工伤保险。

  “我父亲基本上是最晚一个走的,夜里还要给其他员工做工作餐。”杨某的儿子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他证明,其父负责看管清洗烟道,每个月都有凌晨3点半到4点才回家的情况。

  因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该案将择日再次开庭。

  ■ 追访

  “领导出庭是劳动者的要求”

  朝阳区人社局副局长谷雨说,对于人力社保局来说,领导干部出庭,也是劳动者的要求。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比较普遍地处于弱势一方,用工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经常发生。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多,很多企业会以各种形式侵害劳动者权益……该案比较典型,参加答辩,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和纠正的力度。”谷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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