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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外国人获取个人信息被判刑

为国内首例,其利用信息制作商业调查报告获利;系国内首次微博直播涉外犯罪庭审

2014年08月0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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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上海市一中院进行的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案庭审现场全景。微博截图

  昨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案,并于当晚10时40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英国人汉弗莱(全名Peter·William·Humphrey)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20万元罚金,并驱逐出境;他的妻子、美籍华人虞英曾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15万元罚金。

  昨日,上海市一中院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这也是国内首次微博直播涉外犯罪庭审。

  ■ 庭审

  【直播】

  4组速记轮换微博直播涉外案庭审

  昨日上午9时,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就围了很多国内外记者。

  汉弗莱、虞英曾案是中国首例外国人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他们也曾因受葛兰素史克高管委托,替其调查该公司内部所谓“举报人”而备受国内外媒体关注。

  据上海市一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涉及个人信息,若是公开审理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二次泄露,但考虑到国内外社会广泛关注,以及被告人主动申请要求公开,他们这次采取公开审理方式庭审。

  昨日庭上,除了被告人家属、英美领事人员旁听外,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等人旁听。

  两名被告人的儿子昨日也坐在旁听席上。在庭审中,两人都曾向儿子点头致意。虞英曾还在休庭被带离时,转头对儿子飞吻。

  上海市一中院用官方微博,全程微博直播庭审。在该院三楼大厅还设有微博直播大厅,多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在此观看微博直播。

  据上海市一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此次微博直播,专门安排4个速记小组,每15分钟替换一次,将庭审的内容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在微博上公开直播。

  此前济南中院在审理薄熙来案时也采取过这种方式,不过这次微博发布的信息更快,与庭审现场时差不超过10到20分钟。

  昨日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到当晚深夜。

  庭审时,法官数次询问两名被告人身体是否能够坚持,虞英曾表示,她希望当天能够审完,不想再拖。

  【控罪】

  按每条800至2000元获取个人信息

  两名被告人都会说中文,但庭审时法庭征求两被告人意见,他们均要求用英文发言。法庭全程进行了翻译。

  公诉人介绍,去年7月1日,上海市警方接到举报,对汉弗莱、虞英曾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立案侦查。两名被告人于去年7月11日被刑拘,同年8月16日两人被批捕。

  检方查明,汉弗莱、虞英曾利用在上海注册的摄连公司,接受境内外客户委托,对多家公司或个人进行背景调查。两人按每条人民币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他人购买公民户籍、出入境记录、移动电话通话记录等信息资料256条,并制作成“调查报告”后卖给委托客户。

  检方认为,两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两名被告人认为,他们从2004年开始在上海从事商业咨询业务,并向第三方购买调查个人信息服务。2009年,中国刑法修正案修改,首次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入法,但他们并不知晓。

  【最后陈述】

  两名被告人感到后悔并道歉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两名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对于他们的行为,汉弗莱说,他被捕后才知道触犯中国法律,现在非常后悔,并道歉。虞英曾则在最后陈述时不停地抽泣,她也表示后悔,并请求法庭对他们宽大处理。

  汉弗莱说,在他们公司的工作中,主要是关于公司的内部腐败、欺诈等,这些公司也没有其他方式从事这方面调查。他们的行为拯救了很多公司,使他们避免损失。他认为,他也很想为中国做出贡献,尽管这些方式不合法。他们希望法庭能够宽大处理。

  汉弗莱说:“我们希望遵守法律,但我们不知道业务中的一部分根据刑事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我和妻子仍然热爱、尊重中国。”

  ■ 庭辩焦点

  256条个人信息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法庭上,诉辩双方针对2人购买个人信息是否违法、情节是否严重等展开了激烈辩论

  昨日在法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汉弗莱、虞英曾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数轮辩论。

  对于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两个要件。一是获取的手段是否非法,二是情节是否恶劣。

  公诉人认为,2名被告采取购买、跟踪、监控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这种方式已是非法获取;另外2人从2004年开始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对此,汉弗莱、虞英曾的律师均认为,2名被告人采取有偿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他们并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就是情节并不严重。

  汉弗莱的第一辩护人翟建认为,构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这个要件非常模糊,需要最高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解释,但至今有关部门并未对此有司法解释,而是从犯罪嫌疑人获取个人信息的目的、手段、造成的影响等认定。2名被告人目的是商业尽职调查,向第三方公司购买,并且最终结果多数是帮助客户避免了商业风险。因此,律师认为2名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构不上犯罪。

  此外,汉弗莱的律师认为,本案获取的个人信息共256条,此前有相关犯罪的判例,有的多数达上万条,甚至数百万条,才构成犯罪。而此案中的256条个人信息即构成犯罪,这个量与此前的判例不成比例。

  对此,公诉人认为,2名被告人除了长达9年实施犯罪行为外,他们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种类繁多,不仅有户籍资料,还有通讯记录、出入境信息等。另外,他们还采取跟踪、监控、守候、冒用身份掌控公民的行踪,获取个人的生活状态和即时动态活动。并且,两名被告人将这些个人信息制作进调查报告中,获取巨大利益。上述情节已构成情节严重,因此2人构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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