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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侠影”被捕近9个月后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称其发博文质疑广汇能源的行为并没有对后者构成损害

2014年08月1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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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尹聪)网民“天地侠影”汪炜华因发大量博文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被警方带走。8月8日,汪炜华被诉损害广汇能源商业信誉罪一案在乌鲁木齐开庭。庭审中,汪炜华声称自己无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建议判一年并处罚金

  据媒体报道,汪炜华自称曾留学墨尔本大学,投资澳洲能源行业多年。广汇能源则是一家民企,总部在新疆,经过资产重组,先后剥离了非能源业务,2009年起置入LNG、石油开发等资产后,股价曾一度走高。

  此前,43岁的汪炜华以“天地侠影”的笔名,一年连发博文35篇,在网络上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称广汇能源存在财务造假、违规买卖自家股票等行为。

  对于汪炜华的质疑,广汇能源展开反击,同时向乌鲁木齐警方进行了报案。去年10月,乌鲁木齐警方将汪炜华从上海带走,并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去年11月被批捕。

  今年6月16日,乌鲁木齐天山区检察院,向天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检方称,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汪炜华以“天地侠影”为网名,在互联网发表了《广汇能源的资本巨像必将坍塌》等文章。检方指控,这些“捏造”的文章,“造成广汇能源多次被相关部门要求发布澄清公告,严重损害了广汇能源的商业信誉”。

  检方建议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汪炜华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汪炜华称“相信法律”

  对于检方公诉,汪炜华表示,“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公道”。

  汪炜华的代理律师刘江华昨日对记者表示,庭审从上午11点多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近10点,“中间只有两次不足10分钟的休息,法官和律师都没有时间吃饭”。

  刘江华称,庭审中,他们和公诉方的辩论重点,主要有“汪炜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事实上是否损害了广汇能源的商业信誉”等问题。

  一位参加旁听的投资者,在博客上记录了一些庭审的细节。其中提到,检方出示了一份汪炜华与朋友的QQ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汪炜华曾对这位朋友表示,自己想要在中国资本市场扬名立万, “像广汇能源这样大市值、高关注的公司,如果能让自己搞下来,就是成名作”等等。

  “这点不重要。”汪炜华的另一位代理律师严义明称,重点是要看“汪炜华事实上到底有没有侵犯广汇能源的商业信誉”。据严义明介绍,庭审时,公诉机关和广汇能源方面均承认,汪炜华并没有对广汇能源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产生影响。严义明称,“他们认为,汪的文章使广汇能源的名声变差了”。

  刘江华表示,过去4年间,广汇能源的信用评级一直保持稳定,并没有因为汪炜华的文章而被评级机构下调评级。他认为汪炜华的行为并没有对广汇能源构成损害。据A股市场K线图显示,广汇能源股价下跌的时间点,股指也在下跌,而其他两家同类公司股价在同一时间段也在下跌。

  严义明称,检方指控汪炜华的文章属于“捏造”,而他们认为,其文章是在引用公开资料基础上进行分析,“不构成捏造”。刘江华称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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