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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狗血剧:没有盟友只有利益

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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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 投资观察

  股权不对等,权力必然不对等,一方拥有超过20%的股权,一方只有不到3%的股权,王冬雷与吴长江之间,所谓的盟友关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

  雷士照明上演了一出“狗血剧”:两年前,创始人吴长江遭遇资本方逼宫,数月后,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出面,支持吴长江,吴避免了被驱除,保留了CEO职务。但双方的盟友关系在8月8日被踢爆,王冬雷亲自驱除吴长江,并放言,如果不这样做,雷士照明活不过两年。

  吴长江是雷士照明的创始人,但自从在香港上市,这家公司就不再是“吴长江的”企业。一家公司既然上市,就成了一个公开的利益博弈场。创始人从市场上兑换了大量的利益,必然要出让或放弃公司的部分控制权,同时,还要接受投资方的考验和挑剔。

  投资方,掌握着的股权,类似“选票”,掌握着高层的任命。尽管上市后吴长江还是董事长和CEO,但实际上,随着他的股权的稀释,他已经逐渐成为打工者,或者说,在向职业经理人过渡。一个企业的创始人,从创业者到打工者的转变,既可以看作是成功,也可以看作是失败,评判标准,要看他对从这个过程中获得的利益是否满意。

  在这个过程,创始人与投资方产生一些矛盾和摩擦,并不奇怪。

  吴长江与投资方的矛盾,显然比较大。

  2012年5月,吴长江遭到罢免,在上市公司的职务被“一撸到底”。公司的投资方,驱除了吴长江。其时,吴长江在公司仍然拥有超过10%的股权,但已经不足以与资本方抗衡。但作为重要股东之一,吴长江依然有较多的资源,与投资方进行“权力斗争”。因此,在他遭遇罢免的大约半年内,雷士照明持续动荡,出现了工人罢工、经销商另立门户、供货商停止合作等等乱局。

  平息这场动荡的,还是资本与股权。当年12月,德豪润达以16.5亿港元,收购了雷士照明超过20%的股权,一跃成为公司的老大——拥有最大的股权,拥有最大的话语权。德豪润达的董事长王冬雷自称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因为,这场收购之后,吴长江委任为CEO,重新执掌雷士照明。

  但这场收购,看似王冬雷与吴长江结为了盟友,但实则为接下来的驱除吴长江埋下了伏笔——德豪润达拥有的超过20%的股权,11.8%是从吴长江手中收购的。也就是说,从那时候起,只剩下2.54%股权的吴长江,基本上成为了一个打工者。

  股权不对等,权力必然不对等,一方拥有超过20%的股权,一方只有不到3%的股权,王冬雷与吴长江之间,所谓的盟友关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按照股权力量对比,吴长江必须听命于王冬雷一方,这种听命,几乎与王冬雷一方的对错无关,只与股权和权力有关。一个打工者听命于老板,是一种义务。老板与打工者结盟,几乎不太可能。而“老板”开除一个让他不满意的“打工者”,则是分分钟的事情。

  那么,吴长江做了什么让王冬雷不满的事情了呢?截至目前,真相如同罗生门,双方各说各的道理。王冬雷一方说吴长江涉嫌从雷士照明向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吴长江则否认这一指控,并指出对他的罢免不符合程序,不具有效力。

  这些言语上的争执甚至8月8日下午双方在办公室发生的肢体冲突,说明当初所谓的盟友关系以及“救命恩人”的说法,在利益面前,多么不堪一击。

  □王海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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