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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与公开应先行于“公共艺术”

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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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锋话题】

  如果组织方可以提前向大众说明会有焰火表演发生,交代禁止靠近的区域、可就近观看的区域以及可远程观看区域即可,这样既没有披露具体创意,又可以让观众了解有关信息。

  艺术家蔡国强在上海黄浦江上进行的不到10分钟的焰火创作引起网上和传媒的纷纷议论,挺有意思的是信息传递的流程:先是焰火作品的烟雾腾腾而起,引起目睹者的惊奇,然后是上传到微博微信,引起诸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作品材质污染空气”等更多的担忧和争论,之后博物馆和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澄清这是个艺术表演,之后则是围绕这一“误会”形成的多种舆论。

  值得反思的,博物馆方面声明在作品策划阶段已经取得上海公安局许可,说明他们的确走完了传统的政府审批和管制流程,但却忽视了公众——这可以分为多个层次,一是对作品发生地附近可以直接目睹爆破的居民、游客的告知,一个是对可能远程观看或通过手机照片观看的上海市民的告知——的提醒,这造成了事发瞬间的“不明真相”和“猜测”,尤其是当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部分人的担心也可以理解。所幸随着各方不断补充新的信息,让人们的担心得以纾解。

  或许组织方担心提前告知会造成艺术效果减弱?其实可以简明地说会有焰火表演发生,交代禁止靠近的区域、可就近观看的区域以及可远程观看区域即可。这样既没有披露具体创意,又可以让观众了解有关信息,感兴趣的人还可以到“推荐区域”观看。这也是更大的发挥这件“公共艺术作品”的效应。

  上述“艺术事件”的传播其实和当前很多社会事件舆论的传播一样,就是政府主管部门、当事企事业还在依据传统习惯走“规定流程”,而忽略了对涉及公众的部分进行更积极的对外沟通和说明——既没有这个习惯,也缺乏可据此操作的流程。

  但愿这次蔡国强在著名景点放烟花的事件能给国内艺术机构进行类似的大型公共艺术活动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要注意公共艺术活动、作品可能造成的外部影响,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并及时与政府有关机构、新闻媒体、公众进行多种形式的协调和告知。

  至于这件作品的材料是否污染环境,可能和上述情况一样,需要内部审核和外部沟通说明。我个人更倾向于宽容地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人们要求每件事都符合高标准的环保、健康、安全要求,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就会太高,可玩可乐的事情也会被限制到单调无聊了。

  此外,围绕这件作品的“艺术价值”的高低争论,是基于“视觉图像信息快速传递”形成的舆论传递链,不少人会跟风式的夸大其中的猎奇、惊险的部分,诋毁、赞赏、等闲视之都很正常,这是利益多元化、观念多元化时代的正常现象,大家习惯了就好。

  □周文翰(艺术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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