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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协调“抽奖”店退购“奖”款

王府井步行街多店铺昨仍进行“抽奖”促销;律师称构成欺诈,工商部门表示查处有难度

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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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顾客在王府井步行街一家珠宝店内“抽奖”。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 “珠宝店‘大奖’频出暗藏促销‘陷阱’”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吴振鹏 廖爱玲 实习生李昊阳)王府井大街部分经营珠宝玉石的店铺存“抽奖”猫腻,商家在奖券上做手脚提高中奖率,消费者“中奖”后打折购买的珠宝玉石,也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经王府井工商所介入沟通,商家退还了记者此前“中奖”购买项链的钱款。但同时记者回访发现,所涉店铺并未停止“抽奖”,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由于用于“抽奖”的商品未限制定价,查处有难度,律师则认为此类“抽奖”活动构成欺诈。

  涉及店铺“抽奖”依旧

  据新京报记者此前调查,王府井步行街珠宝店“大奖”频出,秘密在于店方准备将中奖奖券,集中在一个篮子里让顾客抽取,顾客“中奖”可以以一折左右的价格购买店内标价数千至数万元的珠宝玉石。

  本月8日晚,记者在王府井步行街“老北京景泰蓝”工艺店购买了19元的手链后获得“抽奖”机会,并抽中“一等奖”:以8%的价格购买柜台上的任意珠宝玉石。记者后选取了一条标价4931元,“打折”后394元的“玉髓宝石”项链,但该项链在新街口万丰珠宝市场仅以每条33元的价格批发。

  记者昨日回访王府井步行街发现,昨日被曝光的多家店铺,大多仍在以“抽奖”方式促销玉石等商品。仅有一家名为“王府井工艺品商场翡翠之家”的店铺,打出了“合同到期一折处理”的告示。

  退“奖”被扣“手续费”

  昨日,记者拿着暗访购买的“玉髓宝石”项链找到店家,要求退货。店方工作人员以“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为由,拒绝退还记者的394元货款。

  记者后以顾客身份到北京市工商局王府井工商所反映,该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与“老北京景泰蓝”工艺店进行沟通,随后告诉记者可以去退货了,“就说是所里让你来退的”。

  记者再次回到“老北京景泰蓝”,工作人员否认之前拒绝退货。随后一名自称该店经理的男子,在简单看过“玉髓宝石”项链后同意退货,但要扣除3%的手续费。

  对于为何不对这些店铺进行查处,王府井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珠宝玉石本身就没有限制定价,工商部门查处存在难度。

  ■ 律师说法

  “抽奖”构成欺诈应予查处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认为,采取此类“抽奖”方式进行促销的商家,有损商业诚信,同时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界定:利用消费者欠缺甄别能力而不遵循对价原则即为欺诈。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表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禁止商户贩卖货物时以次充好,利用“抽奖”、“中奖”对消费者心理进行错误的引导,并将原本廉价的玉石以高价卖出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如果金额巨大、情形严重,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且王府井步行街采用此方法的珠宝玉石店众多,工商部门应当对此予以查处,而不仅仅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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