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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未通过不该只是偶然

2014年08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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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对“任前公示”这一环节需要更加优化,更好发挥功能,将合格官员选拔出来,将问题官员挡在门外,让公示“未过”不再成为新闻。

  据报道,7月14日,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公告,“经省委常委会议投票表决,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黄晓东同志拟任潮州市委副书记、提名为潮州市市长候选人”。但8月14日,《南方日报》发布了另一则任前公示,岗位仍然是潮州市市长,程序还是“经省委常委会议投票表决”,但候选人已经从一个月前的黄晓东,更换成潮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淳杰。

  黄晓东“公示未过”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新鲜”,从现实情况来看,厅局级官员任前公示之后,基本上随即走马上任,很少听过没有通过任前公示的。

  绝大多数官员一般都能顺利通过“任前公示”,往往给人留下一个大致印象,就是“任前公示”不会出问题,被公示的官员也往往被默认为是已经定下的。当然,“顺利”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进入公示程序的官员,大多已经经过了前期的组织考察。

  同时,也不排除一些单位在公示上做些小动作,比如根据要求,公示时间一般以7―15天为宜,但不少单位都选择下限,公示7天。在公示时间的选择上,有的部门安排在节假日前的最后一天,有的高校则安排在假期。并且,由于相关制度对公示内容的界定相对简单,比如“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所以,公示之后,一般民众也很难从公示内容中看出不妥之处。

  就以此次黄晓东“公示未过”为例,原因并非缘于公示内容,而是因为“在任前公示期间,广东省委组织部收到反映黄不宜担任市长的有关情况。”据媒体报道,有消息称,是因为黄晓东在公示前曾参与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会所里的饭局,“涉嫌跑官”。

  尽管如此,一次偶发性的结果,还是让人看到“任前公示”的设计本义和严肃性。之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有望让“任前公示”成为考验官员的真正关口。就在这两天,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拟提拔的考察人选,公开个人资产。公示内容的增加,无疑将增加“任前公示”的分量,越透明,越有利于官员选拔。

  近两年来,一些年轻干部火箭提拔,一些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屡屡引爆舆论。毫无疑问,“任前公示”这一环节需要更加优化,更好发挥功能,将合格官员选拔出来,将问题官员挡在门外,让公示“未通过”不再成为新闻。

  □新京报评论员 高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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