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曾出台职务消费12条禁令,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支付理疗保健费、保险费等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8月18日指出,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对此,中石化、国航、国家电网等多家央企的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整顿“职务消费”一事,根据以往的做法,中央的决定会通过国资委通知到各央企,过一段时间后,各企业将出台相应的具体改革措施。
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被曝日花4万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消费项目。
据媒体报道,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公司某次内部会议期间住每天6万元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其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上,以至于陈同海案发后,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腐败被概括为“陈同海漏洞”。
记者查询到一份贵州省纪委、国资委调研组在2010年做的《关于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调研》报告。文中提到,某效益一般的监管企业,2008年管理费为1863万元,其中差旅费为52万元、业务招待费为82万元等。贵州省纪委、国资委调研组表示,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假借职务消费之名,行自己消费之实。如某企业领导人员以自己签批的形式,违规用大量白条列支对外业务费、领导节日慰问费等近百万元。
中央曾出台职务消费12条禁令
针对国企、央企高管职务消费,中央曾多次出台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监督。
2012年,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条禁令,包括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等。
新华社当时报道称,很多国企内部实行“一把手”财务监管,有的国企领导人年薪过百万元,但每年的职务消费就可能高出工资好几倍,很难证明其中每一笔消费都是正常的职务消费行为,因为很多可以通过其他发票来顶账甚至套现。
经济学者、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取消职务消费是杜绝腐败的重要手段。由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逐渐深入到基层领域,各行各业贪污浪费现象都将得到整治,职务消费必将作为考核政府官员、央企高管的重要指标,相关人士顶风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 对话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
职务消费的问题是“无标准、不公开”
新京报: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现状如何?
文宗瑜:央企、地方国企目前在职务消费方面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不同行业之间(比如石油石化、通信、钢铁、烟草等)、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不同地区的国企之间,都不一样。但主要都包括管理层人员的出行交通、住宿、吃喝、招待费用等,部分会以变相的成本费用反映在公司财务报表里,而不是出现在职务消费的额度中。
新京报:现行的“职务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文宗瑜:主要问题有三点,除了上面说到的没有统一标准之外,对内、对外都不公开透明,内部员工都不知道他所在公司的高管,职务消费有多少。此外,执行上弹性很大,一些高管会通过更改发票用途名称等方式突破限制。
新京报:在高管们的总收入中,职务消费会占到较大一部分吗?
文宗瑜:一些报道中谈到的天价酒、天价宴请等,很多时候并不是以职务消费体现在报表中的,而是通过会议费、招待费等形式,列入公司其他的运营成本中,变成了一部分人的奢侈、挥霍性的消费,但并没有算进高管个人总收入中。
新京报:应该如何改革?
文宗瑜: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制度,企业这一部分的财务信息必须公开透明。
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 名词解析
职务消费
指企业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消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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