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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的海量专利不是“发明”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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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虽然王立军已经落马,但我们还不清楚他弄的那些警用设备、服饰的外观专利,是否实现了不正当利益输送。这些事如何善后,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前不久,原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落马,公众惊奇地发现:这位高官居然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这又引发了公众对已入狱的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兴趣,据媒体报道,王立军在重庆期间获得专利总共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王局长”平均每1.7天就有一个专利,被网民戏称为“发明天才”。

  首先,王立军并非像有些网民怀疑的“将属下团队的技术发明,窃为己有”,其实,王立军的绝大多数专利,并不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而是“外观设计专利”,那根本就不是“发明”。

  他的外观设计专利有:各种铁艺花架、报架、栏杆;警务挂牌、铭牌;自动传菜火锅宴会桌;女巡警形象的钥匙扣;甚至王立军的“雕塑”也申请了专利,最著名的就是在重庆市公安局门口那个巨大的石球里刻的“剑”字。这些外观设计专利,并没什么创新之处和美感,但是因为《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是不用进行实质审查,只要申请的资料满足法定形式要件,所以王立军的那些专利,几乎无关“发明创造”,和“发明天才”风马牛不相及。这种专利的堆砌,纯属满足其畸形的权力癖好。

  其二,王立军个人申请专利,谁掏的钱?“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用为500元,还有证书工本费、年费等,而且王的很多专利还是通过专利事务所代理申请的,费用更高。这么算来这254项专利,花费应在十几万元以上乃至更高。但从公示的专利信息看,发明(设计)人为王立军的这些专利,申请人却是重庆市公安局、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等当年王立军掌握的公安部门。那么,当年王立军动用公帑为个人申请专利,是不是涉嫌公款私用,涉嫌贪污?

  其三,王立军在重庆任职期间,平均每1.7天申请一个专利,显然超出他的个人能力范围,这是不是意味很多公共资源、警力被浪费在这些劳什子上了?

  事实上,光铁艺书架的外观专利,王立军就申请了七八样,什么一柱式、二柱式、三角形、卷草花……他每申请一个专利,就得有人专门按他的思路做出一个实物来,然后才能拍照,进而申请专利,费用必然极高。而且申请专利,还填写大量申请书、制作3D效果图,这就必然需要有一个为其虚荣心服务的庞大班子。

  “官员专利泛滥”成为官场权力滥用的一个鲜活截面。虽然王立军已经落马,但我们还不清楚他弄的那些警用设备、服饰的外观专利,是否实现了不正当利益输送。鉴于武长顺“专利腐败”的路径已昭然于天下,我们还是请有关方面及时回应:当初为王立军申请这些“专利”,花费公帑几何、动用警察几多?是否还在继续缴纳这些“专利”的年费?有没有采购过这些“专利”,并向王立军支付费用?这些事如何善后,要给公众一个说明与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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