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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通报多起公费旅游问题

涉及西城区城管执法局、门头沟区雁翅镇等,分别给予事件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08月3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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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29日,北京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西城区城管执法局、门头沟区雁翅镇等多起借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北京市纪委通报,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党委书记曾加顺、副局长霍文生带队共11人,以慰问该局援疆干部的名义公款赴新疆和田等地旅游。门头沟区雁翅镇党委书记、镇长、组织委员分别带领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共计57人,以考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名义赴安徽宿州等地旅游。延庆县民族宗教侨务科科长耿书慧利用春节放假时机以参观考察为名,到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大庄科乡大庄科村等单位承担。

  根据纪委通报,分别给予上述事件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东村村委会委员刘彦香,通过编造工资表,套取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用于村里中秋、国庆“两节”和春节期间送礼支出。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党委决定给予刘彦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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