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守所开庭,控辩双方法院参与审理;此举可节省警力资源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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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海淀法院集中审判了一批醉驾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和被告人在看守所内,他们的情况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传输到法庭,控辩双方通过视频参与庭审。
据介绍,海淀检方近期集中起诉了18件醉驾案件,为节省警力资源和确保安全性,海淀法院决定通过这种方式审理这些案件。
被告人看电视听指控
上午10点20分,视频信号传进海淀法院的第六法庭内,60英寸大的电视屏幕中,可以看到身在看守所的主审法官、陪审员以及被告人已经就位,法官的桌子上还摆着“审判长”桌牌,类似一个“迷你法庭”。
确认控辩双方均已到庭,视频图像及声音也清晰后,法官审布开庭。“你回头看看镜头,他就是公诉人。”第一名被告人孙某被控危险驾驶案,法官通过视频向他介绍庭审参与人员。
“当天晚上大概喝了半瓶白酒、两瓶啤酒后开的车,车上还有我表哥……”听完公诉人指控后,孙某在屏幕中承认醉驾。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官当场宣判,孙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紧接着,第二名被告人邹某被带进了看守所的“迷你法庭”受审。公诉人指控,今年8月15日晚10时20分许,邹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悬挂假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在阜石路辅路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负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2.5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应当以醉酒驾驶罪追究责任。邹某当庭承认自己醉驾,最终他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
18名被告人均获实刑
按照这样的程序,法官昨天一天共审理了18名被告人,均被控醉驾和危险驾驶。这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1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实刑,无一例缓刑。
“此次临近国庆长假,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次集中宣判有效震慑醉驾、酒驾情况。”海淀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杨晓明介绍,自2011年醉驾入刑至今,海淀法院此类案件收案量每年递增,2014年截至目前收案216件,明显高于往年。
为何此次审理选择远程视频形式,杨晓明介绍,这是海淀法院在数字法庭的一项革新,因为酒驾类案件均为简易案件,而法院警力有限,和看守所的距离比较远,18名被告人提押存有一定危险性。不过,这种审理方式只适用于简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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