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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家公司千亿入股中石化销售业务

中石化出让29.99%股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2014年09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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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 梁薇薇)昨晚,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将由25家境内外投资机构以1070.94亿元现金认购旗下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中石化从年初推动的“混改”取得重要进展。

  中石化集团保持控股

  按照公告,25家投资者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至人民币285.67亿元,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

  公告显示,25家投资者中,增资后占股比例最高的包括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由中金前海发展(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Qianhai Golden Bridge Fund I LP,深圳市人保腾讯麦盛能源投资基金企业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险企认购价款分别为100亿元、55亿元、50亿元和15亿元,将持有销售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2.800%、1.540%、1.400%和0.420%,共计6.160%。

  从名单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投资者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公告还称,在销售公司上市前,中国石化在销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51%。

  投资者或受益业务合作

  中石化方面昨日表示,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关于增资,中石化认为,将有利于中石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体制机制,提升企业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中石化目前的混改方案是比较可行的,将投资者引进来对中石化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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