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未来,中石化只有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同时出台保障小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或者进一步引入民资,放开股权比例,才能真正让民营资本发挥活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胶着之际,中石化销售公司改制悬念落地——9月14日,中石化公布了销售公司已经实施的增资扩股方案,增资扩股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被25家国内外投资者认购持有,其中的9家,包括大润发、复兴、腾讯、汇源、海尔等,为战略投资者。
作为大型石油央企,中石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来关注的目光。此次销售业务改制,作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响应,如果成功,不仅对中石化和其投资者有利,如果能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局层面,也将具有正面的样本和示范意义。
从中石化公布的改制方案和过程来看,其积极意义不容忽视。首先是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比如,公告明确提出,本次改制的原则是“三公一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而且从实施过程来看,通过设立独立评价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组以及其他制度设计,在潜在投资者的评议、公司估值等方面,也基本做到了规范、合理。
另外,虽然增资后只有29.99%的股权被认购,但考虑到中石化销售业务板块体量巨大,改制的复杂程度要远超一般国企,改制过程的稳妥也许比速度更重要。更何况,中石化方面明确表示,未来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中石化将有较大突破和尝试。
但是,客观来讲,中石化改制的积极意义可以肯定,但要做的还有很多,未来还有不确定性。目前,激励意义大于样本意义。
第一,改制后参股民企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目前还是个未知数。此轮改制,民企参股的比例极为有限,在29.99%被认购的股权中,民营资本只占其中的35%,细分到出资的12家民营企业,这一比例更是微乎其微。股权小,没有话语权,一直是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大顾虑。未来,中石化只有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同时出台保障小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或者进一步引入民资,放开股权比例,才能真正让民营资本发挥活力。
第二,产业上游需放开。中石化是石油企业,此次放开销售引入资本,外界普遍看好的却是其非油业务。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油品销售目前在国内的销售已经趋于平稳,增长空间有限;另一方面,则与上游产业并未放开难脱干系。在石油开采和进口等产业上游环节没放开的情况下,下游销售即便引入民资,仍然要受上游控制,不能实现市场化。所以,逐步放开产业上游,应是中石化未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故而,中石化此轮改制,对改制过程的把控可圈可点,可以说,通过制度的规范,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但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务并未就此完成,未来,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在保障小股东权益,进一步放开民资参股比例,以及通过放开产业上游推进市场化方面,还应有更深入的探索。
总之,改革如过河,中石化出发了,能否最终抵达彼岸,还需时日观察。目前,我们可以将中石化的改制视为对改革的激励。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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