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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号文能阻止揽储大战吗?

2014年09月1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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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观察

  商业银行的高息优惠揽储“冲时点”都是为了应付中国银监会的存贷比考核。存贷比才是问题的实质。

  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36号文),要求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以往,每当月末、季末、年末,各商业银行为了应对银监会的存贷比考核,“1000万存一天,利息五六万元”、“买理财产品送加油卡”……各商业银行通过种种高利息和优惠进行揽储大战。今年6月既是月末又是季末且是半年末,银行业存款大幅波动,当月增量占上半年总新增量的比例高达50%;上半年,银行业结构性存款增量占总新增量的比例高达30%。

  在此背景下,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而236号文则进一步规范了商业银行经营行为,除存款偏离度外,还规定了八个“不得”:不得高息揽储吸存;不得非法返利吸存;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不得延迟支付吸存;不得以贷转存吸存;不得以贷开票吸存;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倒存;不得通过同业业务倒存。

  236号文真能使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从此就不再以高息、优惠来揽储“冲时点”了吗?

  原来商业银行在月末季末年末揽储“冲时点”,虽然有风险且付出了高成本,然而银行还是有赚的,因为他们放出了更多的贷款,即使存贷利差比正常吸收存款放出贷款要小。

  236号文下达之后,商业银行可以把那个时点从每月30日提前到20日,甚至15日。如此一来,236号文所要达到的“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的,还是难以达到。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存款有限就会尽量少放款。可是,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很大,8月各项经济数据不容乐观,眼下正是需要信贷适当放松之际。对商业银行规定八不准,在规范商业银行吸储行为的同时,是否也会产生信贷收紧的实际效果?不得而知。

  其实,商业银行的高息优惠揽储“冲时点”都是为了应付中国银监会的存贷比考核。存贷比才是问题的实质。对存贷比进行考核并不多见,巴塞尔协议就没有这项考核指标,它有着更为复杂也更为精确的监管考核指标。

  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谓的资金成本,如果一家银行的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银行的盈利能力较差。但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讲,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这就需要银行留有一定的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如存贷比过高,这部分资金就会不足,会导致银行的支付危机。

  我国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今年银监会配合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微刺激措施,将商业银行存贷比调整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

  然而这样的存贷比可能还是偏高的。随着中国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规范和完善,随着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来临,商业银行存贷比可以进一步降低,直至取消作为考核指标。

  □郁慕湛(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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