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8:旅游周刊·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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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证金的未来

2014年09月1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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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在韩国首尔购买奢侈品。专家认为,综合国力和游客素质的提高与保证金的发展休戚相关。 图/东方IC

  旅游保证金暂无监管机制

  刘思敏认为,在不能更有效地预防偷渡的情况下,收取一定押金是旅行社防范风险、降低损失的一个必要手段。押金是抵押物,不是旅游费用,收多收少都不会从物质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像保险行业一样,对一些可能会出现危险情况的人群和产品收取或提高保费金额,都是可以理解并且是合理的。但收取押金,无疑提高了出境游的门槛,无形中限制了出游规模,不利于这一市场的发展。同时,收取押金也给游客带来了不便,并直接影响到出游心理。旅游是寻求美好感觉的历程,从报名开始就不被信任的感觉多少会影响到出游本身所要寻求的美好感。

  至于旅游保证金的运作问题,由于对保证金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可以说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他们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不得已而为之。旅游专家王健民称,游客在交给旅行社一大笔保证金之后确实是存在被挪用的风险,因此只能尽量找有实力的大旅行社报名。而一旦出现回国后保证金该还不还的情况,这就需要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不过《旅游法》对于保证金的问题并未涉及,其实它和正常的买卖东西是一个概念,因此只能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此外,旅行社收取游客保证金是民间的市场行为,签订协议的双方也都是民事主体,所以也无法通过旅游部门来监管。

  第三方监管模式能否推广尚不得知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有关负责人对旅游保证金也曾表示“市场行为协会无法给出指导意见”。在行业协会看来,旅行社收取游客的保证金是一个市场行为,它遵循的是一种契约精神。游客和旅行社一旦签订了关于保证金的协议,就要完全按协议来执行。这其中保证金额度的大小也都是由旅行社自己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然,行业协会也希望在收取保证金的问题上,各家旅行社能够越来越规范化。

  对于一些旅行社与银行合作开展的“旅游保证金第三方监管模式”,行业协会也认同这是一种创新的做法,但是未来是否会在行业中进行推广,还要再观察一下运行情况和效果后再定,因为,行业协会并不能强制各家旅行社都采取第三方监管的模式操作。

  旅游保证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消失?刘思敏认为,这关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中国游客旅游素质的提高。就好比,根治偷渡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安居乐业,外界的吸引力相对来说也就降低,偷渡的欲望就会减少。但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出境游发展初期,中国游客去东南亚也要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现在,东南亚出境游,旅行社都已不再收取游客押金。另外,中国游客旅游素质的提高也很重要,一个游客的行为,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精神面貌,不光是喜欢购物就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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