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导新片《亲爱的》今日公映,接受采访阐述影片主题、谈与赵薇、黄渤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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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在今天上映的《亲爱的》,是陈可辛近年在内地发展拍出的最能打动人心的作品。看之前你可能会以为这只是一个千里寻子的打拐题材,但当女主角赵薇在影片中途才姗姗登场后,故事急转而下,你才会发现陈可辛真正想表达的主题——这个世界好与坏不那么容易区分、很多事情都是好人坏事。
而正如陈可辛所说“如果没有这种结构上造成的峰回路转那整部电影就不会存在了”,这也正是这部电影的力量所在。所以当观众看到最后那欲说还休的结尾或许也想像片中人那样——蹲下来,抱紧自己。
陈可辛说,早在《如果爱》时他就想过要和赵薇合作,时隔十余年,这次迟到的合作也造就了赵薇一次极具突破的表演。
电影结构
故事的力量就在那个峰回路转
新京报:电影《亲爱的》前面的重心是黄渤,后面重心会转到赵薇身上,这个在设计剧情的时候有没有担心会断裂?
陈可辛:我没有担心过,但投资方、发行方等比较保守,他们会有意见,但是(我)非常能理解。其实这个电影,要是只有前面一个很直接的拐卖儿童的戏,我是不会拍的,因为我们在微博、在新闻里已经看过无数这种题材的东西,观众也知道这里面有多苦。这个电影对我来讲,它特别之处是在中间开始介绍新的人物,这个人物开始是一个反派人物,因为她是人贩子的老婆,而这个(人物)给整个事件一种站在对方角度去看事情的观点,就是人生很多时候的双面性,不能绝对地去看黑跟白、正跟反。
我从《投名状》开始,已经不停地在这种双面性里琢磨,所以它非常符合我一向对人生的看法。而且这次有一个电影可以连结构、连故事都是在服务这种双面性,因此对我来讲,这个电影非拍不可。所以我后来给佟大为加了一句对白:其实我们大家的问题就是我们不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事情、想事情。
如果要是把李红琴(赵薇角色的原型)那段拿掉,我根本就不会拍这个戏,所以不管这个戏在结构上是不是冒险,或者稍微有一点点的前卫,但是我相信我拍摄的手法、讲故事的态度,不是俯视观众去讲道理的那种。
新京报:这部电影的结构是你最看重的一点,也算是一个突破。这个结构,是你想到的还是编剧想到的?
陈可辛:原型就是这个结构,因为我听故事的时候就是这个结构,虽然我刚才说故事的后半段不够多,但是每次在路演、在访问时,我都说这个故事的力量不只是人物或者拐卖儿童有多悲惨,而是那个峰回路转。
到中间你会发觉原来把小孩带回家是二次拐卖,这句话是彭高峰(黄渤角色的原型)亲口跟我讲的。除了这个之外,你发觉她原来还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完全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她根本是无辜的。这本来就是一个结构,我只不过把下半部的戏,这个峰回路转之后的戏加长了,也加强了。
人物设定
很多事情就是好人坏事
新京报:作为一个打拐题材的电影,里面没有一个纯被利益驱动的人贩子形象,好像没有一个明确的坏人,最后大家都是可怜人。对此你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可辛:我真的不觉得世界能够那么容易、简单地去说他是坏人,因为这样的话,人生太容易了。其实在《投名状》里,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是坏人还是好人,都是很难说的。《武侠》里面讲同谋者也是一样的,跟《亲爱的》一样,这都是我四十多岁开始就想拍的东西。
整个原型故事里面只有一个是坏人,就是那个老公,但是他死了。他死了,我就不需要再花时间去讲他有多坏。因为讲他有多坏,新闻每天都会看到,不需要一部电影去拍人贩子有多坏。其实很多事情,就是好人坏事,这个是我已经懂了很多年的道理。这个世界没有人觉得我是坏人,我去做坏事。他做每件坏事,都会有绝对的理由觉得我是正、你是反。
新京报:纵观这些年你的作品,我们会发现片中主要角色都有痛哭的场面,为什么你一直这么爱拍哭戏?
陈可辛:我也不是刻意的,我每次都说这是因为题材需要,但是我为什么选那个题材?肯定有一些个人喜好。我自己看电影也喜欢情感被打动。我觉得每个导演都是拍自己喜欢看的电影,这个肯定是首要的。那么,我不介意在电影院里把情绪抒发出来。作为观众,也不介意作为导演去拍这类型的电影。但我不是为了哭去拍,都是拍感情的东西。
但真正直接对着拍哭戏的,这还可能是我头一次。像《中国合伙人》里黄晓明在哭,那就不是一个悲剧的哭,是情绪,很多时候人到中年,有时候是一些情绪共鸣抒发的哭。《投名状》也是,在一种压力下(的哭),那些都不是传统的哭戏,只是在戏里面有哭的戏份而已。
结局安排
曾有个太设计的好莱坞式结局
新京报:编剧其实谈到过,他参考过电影《一次别离》。实际上《亲爱的》最后一个镜头,在剪辑上的意外性以及欲说还休的感觉和《一次别离》也有一点相像的,你是否有做过参考?
陈可辛:我是很喜欢《一次别离》的,但是并没有参考。因为我拍戏,很多时候镜头不是一早决定的。包括最后那个镜头,也是在拍的时候,我选的那个走廊够长,而且觉得这样拉后会很好看。我常常说一个电影好不好,有一定的运气在里面,或者一种气场会把你推到那个运气。
拍《亲爱的》时候我也重看了一遍《一次别离》,就是看它们有没有像的地方。我也有过一定的担心,其实在格局上,它们是有一定像的,就是从一个事件,让你看到一个社会,一个制度。但是我觉得《一次别离》完全是小众的艺术片,作为文艺片看到那个结尾,你就知道应该结束了。我们这次有所谓的戛然而止,观众可能不习惯,其实它是有一点点文艺片的套路在最后。你再做下去,又还有什么结局呢?这个戏,其实戏已经全讲透了。
本来我们有一稿的结尾是不一样的,那女孩的抚养权拿回来了,官司赢了,然后那个法庭戏就变成一场非常像美国片的法院官司戏。我觉得太像好莱坞片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是你能够把抚养权拿回来,女儿是你的,结果你发现怀孕了(最早编剧是这么写的)……那就回到一个孩子的政策了,那你肚里的小孩怎么办?这种结局可能对普通观众来讲就更商业,更容易理解,但我觉得这样子就太巧合,太设计了,完全就像一部有小聪明的好莱坞片。
还有更重要的,对我来讲,站在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是法治的,是不可能因为这个女人有多悲惨,就把这个小孩还给她,因为小孩确实就是来自拐卖家庭,她老公确实是个人贩子。到最后我才决定那场官司应该是把它弱化,变成一场过场戏,其实根本就没有结局了,可能这些就会使得某些主流电影的观众会觉得不太习惯。
新京报:所以最后在结尾报幕时才会加上那些真实纪录的片段?
陈可辛:也可以这么说,对普通观众来讲,可能会在情感上起码能有一个抒发。
新京报:这部电影上映后,很有可能会有观众拿它同《如父如子》做比较。
陈可辛:我觉得《如父如子》完全就是在讲血缘跟经历。当然我们也有讲这块,但不是这个戏的重点。《如父如子》讲得比我们更纯粹一点,虽然两部片不是完全没有可比性,但我觉得不能那么比。
C14-C15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安莹
(下转C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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