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部分街道、乡镇试点,设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明年将在全市推开,每个街道、乡镇设立一家。据悉,公益性岗位征集制度会在明年建立,将吸纳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共管理服务、绿色生态建设相关项目,对被安置就业的员工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为员工签订1年至3年的劳动合同、上五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560元,政策预计惠及30万城乡人口。公益性岗位涉及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劳动保障协管、城管协管、残疾人协管、居家养老(助残)6类。
新京报记者 温薷 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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