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设立银行筹备委员会并募股筹建“钱塘银行”,银监会称已移交公安机关提请立案侦查
民企非法自建民营银行遭银监会取缔。9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公告称,由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浙江民企擅自设立的非法金融机构“钱塘银行(筹)”被银监会依法取缔,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筹备活动和业务活动。
“谎称获民营银行牌照”为非法集资常用手段
银监会表示,已将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实,2013年8月以来,未经银监会批准,上述民企和个人非法设立“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并刻制“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等三枚印章。同时,在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7楼办公并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牌子。
2014年2月25日,“钱塘银行(筹)”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了验资账户。“钱塘银行(筹)”制作了“钱塘银行”规划概要、招股介绍、股份认购要点等文书,印制了“钱塘银行(筹)”介绍信,并开展招募意向股东和委托他人募股的工作。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银监会称。
今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非法集资其中一种典型手法就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当事人曾涉民间借贷纠纷
记者查询发现,姜霞倩实则与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关系密切。浙江省工商局资料显示,姜霞倩为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立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文化投资。
同时,记者发现姜霞倩还曾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姜霞倩于2011年7月14日由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保,向原告祝跃娟借款100万元。此后姜霞倩未按时归还借款,双方产生纠纷并于2013年11月向法院起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姜霞倩归还原告100万元本金,同时支付相关利息。
昨日,记者致电姜霞倩,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据接近姜霞倩的知情人士透露,姜霞倩打着“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的名义非法成立“钱塘银行”有非法集资之嫌。
新京报记者 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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