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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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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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收停车费仅仅劝离?

  朝阳区青年路华纺易城小区附近,飞达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和腾达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收停车费。10月15日下午,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派人查处,对收费员进行劝离。

  停车场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手续,属于非法盈利,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仅是劝离收费员,那显然不妥。收费员划地为牢、乱收费,理应追责。附近小区一名业主称,他以前经常在此办事停车,每次都要收取不等的停车费,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开支。这个停车场车位很多,每天的收入应该不菲,收费员“日积月累”到底非法收了多少钱?这不能成为糊涂账。

  此外,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取缔非法停车位,另一方面要直面市民停车难事实,尽快将停车场“转正”,以方便市民停车。千万别留下烂摊子,这边停车场空着,那边市民却不能停车,好事办成坏事不是我们所期待的。 □王晓阳(市民)

  激光笔频害儿童监管不该缺失

  “请让你的孩子远离激光笔。”北京人民医院一位眼科医生近日在微信上发警示称,安徽一10岁男童在把玩激光笔后左眼黄斑区被灼伤,视力猛然降至只有0.1,造成永久性伤害。

  对违规生产和销售超标激光笔和玩具的监管,相关法律和法规是有规定的,监管也是有法可依的。

  相关部门在“警示”和“提醒”的同时,目前需要做的就是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如,对生产和销售超标激光笔、激光枪的,或向儿童出售超标激光笔、激光枪的,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缴和处罚;再如,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姚明胜(公务员)

  公园“降噪令”有待加强

  今年的9月15日,景山公园和北海公园,率先实施了“降噪令”,其中景山公园就规定团体活动要在上午开展,每天中午12点之后就要停止,并且音响的音量要控制在80分贝之下。

  然而,“降噪令”实施了将近一个多月了,我在游览景山公园和北海公园时,却发现“降噪令”的实施效果,收效甚微,并不让人满意。不时有活动团体的音响音量“超大”,超出降噪令所规定的好多倍,甚至活动团体在公园内超时的现象、不在规定时间内就大肆举办活动的现象,仍较严重。

  我认为,不管是公园管理方,还是相关部门,都应该厉行好自身责任,对那些违反“降噪令”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无论是维护游客权益,还是为了公园自身长远利益。降噪令的实施,仍需加强“刚性实施”,而来不得半点懈怠和懒政。 □王俊霞(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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