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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老舍文学奖,长篇小说奖颁给了徐则臣的作品《耶路撒冷》,颁奖词将这位36岁的青年作者,称为“70后作家的突出代表”,认为这部小说反映了他不同寻常的气象,更预言“他无疑会成为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小说家”。我们可以感受到徐则臣这部耗费了6年心血的长篇小说中所包含的野心,为了收集写作素材,他甚至询问了周遭大部分70年代出生的人,你在这个年龄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不仅如此,这部小说还拥有一个神圣的名字,耶路撒冷,更被誉为“70后的成长史,一代人的心灵史”。但是这部小说是否真的是“一代人的心灵史”?是否禁得住那么多的赞誉呢?
背景
焦虑与迷茫中成长的两代人
花街,淮海市依傍着大运河的一条平平常常的马路,在这里居住的几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都因为种种缘故离开了花街,又因为种种缘故,走上了回到花街的路。他们中包括后来成为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的专栏作家初平阳、靠做水晶生意小有名气的民营老板杨杰、叛逆不羁,以办假证为生的易长安、私奔不成离家出走,四处漂流多年的秦福小,还有秦福小的弟弟,在一场雷电后精神失常,最终用手术刀划向自己的手腕,人生永远定格在少年时代的景天赐。早逝的景天赐是人物关系的核心,由于阴差阳错,这几个少年,皆感到自己需对景天赐的死亡承担责任,这份歉疚的情绪如梦魇一般,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反复闪回,伴随着他们,在焦虑与迷茫中成长。
不止是他们这一代,还有他们的上一代:初平阳经营医馆的父亲,杨杰从北京“插队”来的知青母亲,易长安一生欠下风流债的父亲易培卿等等,也从年轻到年老,在花街度过了一生。“耶路撒冷”的起源,就来自秦福小和景天赐的祖母秦环,这个目不识丁却笃信上帝的老太太,随身携带着《圣经》,还让木匠雕刻了一尊穿着解放鞋的耶稣像安放在教堂里。她朗读《圣经》的声音常常如旁白穿插在孩子们的童年时光里,自此以后的许多年,耶路撒冷,作为一个音译外来词,这四个字超越了它的宗教含义,成为了一种淳朴的信仰与情结,始终缠绕着初平阳。它与秦环的形象、景天赐的死亡联系在一起,放不下也抛不开,让他一再追寻,他想象着那片布满石头的土地,向往去那座和平之城访学,为此他联系了希伯来大学的犹太人教授塞缪尔,却发现塞缪尔教授的父亲,与自己北大的导师顾念章的父亲,在40年代的上海,彼此有过一段交集。
故事
太多的巧合
故事复述到这里,或许已经能够觉察出小说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巧合太多了。就像塞缪尔教授在电子邮件中对初平阳所提出的疑问:“仅仅是因为一个地名发出的美妙的汉语声音,和秦环女士皈宗的神秘性,就能让你如此神往耶路撒冷?”——这让人想起莎士比亚的早期戏剧,也是使用大量的误会与巧合来编织情节,从而寄托对理想事物的歌颂。或许想要为70后一代人立传的作者也是如此,许多个偶然背后,隐藏着也是他的“大小说情怀”。
所谓“大小说情怀”,即期望借助文字,代入整个时代的社会面貌,包括宗教(花街上那个被少年们视为神学启蒙,并在长大后仍旧苦心修缮的“斜教堂”)、历史(不仅有民国与“文革”的历史,还有当下城市建设与古迹保护的矛盾)、道德(靠一夜情寻求刺激的男性和做过妓女的女性们)、文化(初平阳为报纸所撰写的评论专栏)。某种意义上来看,许多元素交融拼贴,建立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让人不禁疑惑,故事本身真的需要这么多细节吗?那些走马灯一般出场又退场的人物与意象,例如运河上的摆渡人老何父子、秦福小从济宁倒插门的父亲景侉子、反复自言自语“我想坐火车到世界去”的傻子铜钱,还有教堂、大和堂、翠宝宝纪念馆………它们虽然都具备着或真实或魔幻地反映时代的隐喻特质,但从情节本身的发展来看,似乎有些无关痛痒,又稍显密集,有些刻意而为之的意味。更进一步地说,若不是那座叫做耶路撒冷的城市自身就是三教圣城,亦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地方,单单依靠小说中反复出现“十字架”意象、对景天赐死亡场景的描画和各个人物的“出走—归乡”的路线设置,作者雄心勃勃地想要表达的“救赎”观念,是否依旧能够成立呢?
文字
冗长欠精简
小说的另一重问题,来自于语言。徐则臣曾在访问中说过,自己是在参加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期间的一天晚上,为《耶路撒冷》的写作找到了灵感:在小说中嵌入“专栏”模式,让主人公初平阳在《京华晚报》上撰写主题专栏“我们这一代”,结合个人经历,谈论当下70后所流行的议题,如恐惧、离乡、友情、凤凰男等等,通过文本内容与故事情节的平行展开,来丰富和补充小说不能充分阐述的东西。所以,故事里的几位主角在感性层面经历着70后的生活的同时,专栏里的那个“我”(初平阳)则在理性层面探讨着70后的心态。
这样的叙事方式新颖却并不陌生,可谓是后现代小说“元小说”技巧的变体,既着眼于小说,又关照了它的虚构身份以及创作过程,但让人遗憾的是,尽管“专栏”部分的形式变化多样,包括随笔、演讲稿、短篇小说,但是它和故事“现实”的互文性读来却不甚明朗,十篇连载下来,二者的关系始终难逃专栏从“现实”中获取灵感,或“现实”中的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看到了连载专栏的报纸,让其想起自己的少年好友初平阳的大框架,仅此而已。作者甚至借秦福小之口对这每篇6000字的专栏做出评价:“把一件琐碎平常的事情弄得这么复杂和深入”,可见,借助“专栏”打破线性时间的叙事,这一出发点固然匠心独具,可是其冗长的文字,或许还有精简,并挖掘更多内涵的空间。
语言
突兀过于抒情
同时,不难看出的是,徐则臣的小说受王小波的影响较大,无论是远方的寄托耶路撒冷,还是纸上的故乡花街,“精神家园”的寓意都呼之欲出。可是,不同于王小波黑色幽默式的语言风格,徐则臣则借笔下人物之口,完成了许多直白的抒情,他让塞缪尔教授说出“当回忆成为怀旧,就已经在审美了”,让易培卿谈论“真理的尊严,意志的尊严”,让领养的四岁男孩在梦中呓语“掉在地上的都要捡起来”。当这些冷峻的语言发生在小说中一个个生活场景里时,读来难免有些突兀的出戏之感,好像那个文字背后急于抒情的作者,越过了人物,直接出场自说自话了起来。
作者想用50万字还原一个时代,和它的前因后果。可是70后一个时代的故事,又那么复杂矛盾。所以作者如此急切,他表达的太多,细节太多。企图面面俱到,却缺少了对文字的雕琢和对细节的揣摩。虽然故事中的人物如易培卿所写的那本《群芳谱》般众多(话说回来,性格特征主要是“风流”的他在晚年写就这样一本书,真的需要占据如此多篇幅吗?)彼此间的关系却显得并不紧密。在我看来,当这部小说想要承担太多“意义”的时候,其作为文学的美感和流畅,便已经削弱很多了。
□书评人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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