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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高院明年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

鼓励有条件中院也实行该制度;主要诠释司法信息、与记者互动并回答受众关心问题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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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院将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从明年1月1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一律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昨日说,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定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原则上实行“双月”例会制度。基层人民法院要切实立足审判实践,实行例会制度,有条件的尽可能加大发布密度和频次。

  景汉朝表示,各级法院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人员选配到新闻发言人工作岗位上。要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业务部门参与的新闻联络人制度,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需要参加新闻发布会,诠释司法信息、与记者互动并回答受众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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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院已实行月度例会制度半年多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春节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如今年8月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9月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工作通报会等,而10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则通报了推行司法网络拍卖工作的情况。记者在会上注意到,主持这次新闻发布会正是北京高院的新闻发言人。

  据北京高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郭京霞介绍,目前北京高院实行的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最主要的工作前提是推行司法公开。每个月,从事新闻宣传的工作人员都会进行主题策划,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选取百姓最关心的话题做新闻发布。

  除例会外,每个月还会组织一次大型的新闻发布活动,如组织媒体到朝阳法院进行体验式采访网上预约立案,组织采访团到基层法院采访优秀法官、基层山区法官等。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此举加强了法院和民意的沟通,与媒体的互动,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

  郭京霞表示,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例会重要的是和审判业务部门密切的沟通,将业务部门的很多素材组织整合,围绕百姓最想知道的话题做发布,话题不能高大上、不能脱离群众的需求,为百姓打官司、了解法院、认识法院寻找最好的途径。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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