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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衣库回应涉童装违规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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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媛)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优衣库将部分安全技术标准为B类的婴幼儿服装上架销售。昨日,优衣库向新京报回应称,优衣库所有婴幼儿服装均符合A类国标。

  报道称,优衣库门店服装标注型号为“80/48”的内衣也是直接标注为“B”类,且标签上关于执行标准是手写的。按照标准,该类服装是不能给婴幼儿穿的。

  对于门店销售人为改动标注的行为,优衣库表示,经过与该门店核实,该件商品属于拆开的展示用样品。对于此类出样的婴幼儿商品,优衣库都将作为废弃处理,不向消费者销售,该门店为了与正常销售商品有所区别,因此将此类样品标注为B类,以示区别。

  根据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制定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规定,纺织产品分为三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只有A类服装才可以给婴幼儿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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