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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拟查封7名中方通缉逃犯资产

澳联邦警察局称将代表中国相关机构追踪罚没非法资产,中澳合作不涉及引渡问题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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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储信艳)据美国媒体报道,数周内澳大利亚警方将查封中方通缉的7名重要经济逃犯的资产。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对新京报表示,澳大利亚将代表中国相关机构,协助中国在澳追踪和罚没非法资产。

  数周内查封资产

  据报道,中国警方发起的“猎狐行动”瞄准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展开行动,潜逃到澳大利亚的中国境外逃犯估计携带数亿美元。

  澳大利亚“中国市场研究集团”总经理肖恩·莱恩表示,有几名伪装成富商的中国境外逃犯已经获准在澳大利亚的大城市居住。莱恩说:“在悉尼,很多1000万到3000万美元的豪宅被中国经济逃犯买走。这些人并不是澳大利亚希望看到的人,事实上他们是贪腐人员。他们不是人们希望与之打交道的商人。”

  据报道,多名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逃往澳大利亚。澳方警察认为,一些已经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的人也是潜在的洗钱嫌疑犯,他们假装这些非法所得是来自在中国投资的收入。

  此前,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报道称,澳大利亚警方将“在今后数周内”与中方共同展开首批查封行动。中澳警方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名单从“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单”中选出,确定首批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

  中澳警方不联合调查

  对于中澳将联手查封中国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在发给新京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澳大利亚将代表中国相关机构,协助中国在澳追踪和罚没非法资产。

  在这份声明中,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发言人表示联邦警察此前曾成功控制并没收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和中国安全机关将通过高层行政会议加强双方在反洗钱、打击非法资金往来、追踪经济罪犯之间的合作。

  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同时表示,“猎狐行动”是中方发起的行动,澳大利亚警方不与中方联合调查。目前,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澳大利亚媒体称澳大利亚政府可以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向中国提供协助。不过,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表示,中澳双方合作不涉及引渡问题。

  ■ 链接

  澳曾追诉中国境外逃犯

  由于没有与中国签订引渡协议,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最热衷的三个目的地。但是,这三个地方并非贪腐者的“天堂”。

  澳大利亚和中国此前曾经在追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上进行过合作。2011年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收缴至国内。据透露,这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合作成功追诉境外逃犯的首宗案件。

  目前,中国和美国合作组建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据APEC美国高级官员王晓岷透露,反腐合作网络的秘书处设在中国,中国和美国是联合主席。中美双方在APEC框架下的反腐问题上密切合作。

  (储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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