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拟建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反恐怖主义法
新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昨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拟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草案对有关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和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等手段措施作了规定,是一部包括权力与责任、实体与程序的专门性法律。
在情报信息方面,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统筹有关情报信息工作。在应对处置方面,草案规定了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了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详细规定了可以采取的各种应对处置措施。
在国际合作方面,草案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国际资金监管合作、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
草案规定网络安全管理等措施
在工作体制机制责任方面,草案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以及军队、武警、民兵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作了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
在安全防范措施方面,草案规定了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重点目标保护、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等措施。
■ 背景
反恐向实战化转型缺少“专门法律”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我国反恐怖主义工作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向实战化转型,在反恐怖主义情报、侦查、防范、应急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
但由于没有系统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仍然存在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手段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定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予以解决、完善。
目前,我国缺少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刑法、刑事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中。因此,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完善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
据介绍,恐怖组织及其活动的国际化,要求加强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我国加入了主要的反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并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专门制定一部反恐怖主义法,将有利于我国在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中把握主动。
■ 解读
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拟整合反恐情报信息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提出,拟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反恐专家称,该中心有望对反恐情报信息进行整合。
据反恐专家介绍,我国制定的反恐怖主义法,有望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美国2004年制定《情报机构与预防恐怖主义改革法》,改革全美情报系统,设立了一个统管全国15个情报机构的国家情报局,以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恐怖主义的情报分析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印度2002年制定《防止恐怖主义法》,授予负责侦听和调查的机构依法获取人力情报、技术情报及公开情报的权力。
各国还通过反恐立法扩大职能部门的相关权限。例如,英国2005年制定的《预防恐怖主义法》授权对恐怖嫌疑人使用“控制令”的权力,如禁止嫌疑人使用电话或互联网、限制行动和出行、限制与指定人的交流,使用电子佩戴器监视禁止外出的执行情况等。
据专家介绍,各国对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也作了相应规定。如俄罗斯2006年制定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可在反恐怖主义区域实施法律管制,可以限制危险物品流通,限制交通,暂停通信网络服务等。
各国反恐怖主义法普遍针对重点目标、危险物品、身份信息、涉恐融资、国边境管理等方面规定了安全防范措施。例如,德国的《反国际恐怖主义法》规定,为保证飞行安全,航空机关可与联邦刑事警察局、联邦宪法保卫局、联邦情报局、联邦反间谍情报局等部门广泛合作,对进入机场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在重要设施、敏感部门和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的背景安全审查力度;强调了对能源设施的保护与控制;将指纹、手部或面部生物特征纳入公民个人信息征集体系,并存储于身份证件中。
■ 相关新闻
持宣扬恐怖主义图书 最高获刑三年
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像视频资料,情节严重的可入刑。
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惩治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说,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草案将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草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
草案新增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
草案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草案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像视频资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
强迫他人穿恐怖主义服饰拟入刑
现行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草案在此基础上新增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情节严重的,也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当前我国暴力恐怖活动有何新趋势?
●国际因素影响加大
●案件多发频发
●网上网下互动
● 国外反恐怖主义的立法形式有几种?
●制定新的专门法,全面规定反恐怖主义各方面工作,形成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
主要国家: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克兰。
●集中修订原有法律,并汇集这些修订条款编纂形成反恐怖主义法。
主要国家: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
●制定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即反恐怖主义法中既有全新的专门规定,也有对其他法律修订的条款。
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此种形式。
● 其他国家是如何进行反恐怖主义立法的?
【美国】
1984年制定《禁止支持恐怖主义活动法》
“9·11”事件后制定《捍卫与加强本土安全采取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举措的法案》
2003年制定《国土安全法》
2005年制定《爱国者法增补及再授权法》
【英国】
1974年制定《防止恐怖主义法》
1978年制定《反恐怖斗争法》
1982年制定《扣留人质法》
1989年制定《反恐怖斗争法》
2000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
2001年制定《打击恐怖主义及犯罪和维护安全法》
2005制定《预防恐怖主义法》
【俄罗斯】
1998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2006年作了全面修订,此后又根据反恐怖主义形势进行了5次修订。
【德国】
为适应反恐怖主义需要,加强反恐怖主义措施,对《联邦宪法保卫法》、《军事反间谍局法》、《联邦刑事局法》等21部法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集中修订,并汇集这些修订条款编纂形成《反国际恐怖主义法》。
本版采写 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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